SOGO論壇

標題: 性行為,律法與愛 [列印本頁]

作者: ghost9696    時間: 2012-4-10 17:47:34     標題: 性行為,律法與愛

我是一個基督徒,最近人生發生了一些改變,我有女朋友,然後我們有性關係,當然我們還沒結婚。

很多人(基督徒朋友)大概知道這件事情就對我跟我女朋友敬而遠之,好像我們有啥病毒一樣?!

我不知道ㄟ,我有靈修習慣,聖經上說不可淫亂等等的 我都知道

但是,跟一個真心愛的人很自然的有肉體接觸,我們都有做避孕措施,這樣是錯得嗎?!

一堆教會的老人都不把我們當情侶,一直說我們當好朋友就好,我不懂,為啥教會的人都不能承認學生之前可以有愛情?!

然後教會積了一堆滯銷品,讓牧師跟牧師娘忙著湊對?!

阿! 回到主題,性行為是淫亂嗎?! 我認為這個女生我就要娶了,可是礙於一堆現實因素根本不可能,這樣跟他有性行為不對嗎?

淫亂不是同性戀,或者是隨便亂搞才是嗎?

難道有性行為就是骯髒的人,不能跟其他基督徒一起敬拜神了嗎?

因為這個困擾我跑了三四間教會,試著想跟牧師談,可是每一次一提到"性",他們臉就板起來! 開始說淫亂必須死,啥致死肉體之類的....

如果"性"真的那麼要不得,可怕,為啥上帝要給我性器官? 不懂= =""


我看論壇有很多基督徒,我們又見不到面,不會有尷尬感,我想在這裡問大家,以上。
作者: 耍寶的貴    時間: 2012-4-11 02:39:28

本帖最後由 耍寶的貴 於 2012-4-11 02:40 編輯

基本上教會是反對婚前性行為的,因為性是一件很美妙的事,對人的誘惑真的很大。要發生性行為要與自己的妻子與丈夫
而淫亂聖經出現很多次,主要的意思是出賣,引伸為「出賣肉體以供發洩情慾的男人或女人」,也就是妓女與男妓
而姦淫的解釋相信你也知道
太 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基本上人不太可能發生性行為卻沒有淫念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所以教會的牧師們才會這麼說
其實事情都已經發生了,我覺得是追究這件事並想把它合理化於自己的信仰是不重要的
應該是你跟她除了性以外還有什麼能讓你們白頭到老比較重要
如果她最吸引你的只有性,那哪天有一個更有性吸引力的女子出現你要如何
而如果性不是你們相處中間最重要的事,那又何必一直繞著他打轉,性愛絕對不等於真愛
即使是心理學愛情三角理論也有激情(浪漫,外表吸引力,性趨力)親密(心與心交流的感覺)加承諾(維持一段愛情關係)
現在的你應該做的是親密關係的檢視,而不是找人認同你已經做了
作者: ghost9696    時間: 2012-4-11 13:11:00

耍寶的貴 發表於 2012-4-11 02:39  
基本上教會是反對婚前性行為的,因為性是一件很美妙的事,對人的誘惑真的很大。要發生性行為要與自己的妻子 ...

自從有了性關係,約會不做愛好像就不知道做啥-.-
作者: 耍寶的貴    時間: 2012-4-11 17:28:57

ghost9696 發表於 2012-4-11 13:11  
自從有了性關係,約會不做愛好像就不知道做啥-.-

所以囉,那把性抽掉你們的約會變成什麼?
自己檢視一下吧。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