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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那不可寬恕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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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4-20 15:35:37
標題:
那不可寬恕的罪
(經文: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至四十二節)
神的「好消息」就是﹕通過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所有的人都可白白得到全備的救恩。這福音的中心在使徒行傳十三章三十八節中作出概括的說明。然而,在這一課裡面,我們要思考一個在今世或來世不得赦免的大罪。這一種罪肯定是存在的──請參閱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
我們將這主題包括在這些「難以理解的事」的研究中有四個原因。
(1)第一,這主題形成了聖經啟示的非常明確的部份。我們必須宣揚(並研究及接受)的全部旨意教誨──請參閱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七節。
(2)第二,這是因為這主題引發出很多的混亂與誤解。很多親愛的朋友雖然確實沒有犯上這罪,但卻懼怕可能犯了此罪。讓我們在這裡指出,任何人若有絲毫的關注,認為自己可能已犯了此罪,他大可感到安心,知道自己並沒有犯上這罪,因為他的這種關注,恰恰證明了聖靈仍在他的心中作工。
(3)第三,由於有可能犯上這罪,那就表明普救主義與將來有緩刑的講法是錯誤的。很多人教導:假若我們在有生之年沒有接受基督,我們仍有第二次得救的機會,但聖經並沒有提供任何這種希望。我們的主說這種罪得不到赦免,從而斬釘截鐵地解決了這問題。
(4)第四,這是因為很多人陷於犯上此罪的危險。這是一個敵對聖靈的罪。我們正活在聖靈管治的時代,而這蘊藏著十分真實的意義,因為相對於主耶穌肉身在世的時期,現今的時代犯上這罪的危險更大。
(一) 這不可饒恕的罪是甚麼?
讓我們從反面與正面來回答這問題。
(1)這不是說謊的罪。現今不誠實是非常普遍的事,但這不是一個不可饒恕的罪。
(2)這不是詛咒及猥褻的言語的罪。感謝神,這罪是可得赦免的。
(3)這不是醉酒的罪。有很多醉酒者得到了拯救,嗜酒者若來到主的面前表示懺悔,信靠祂救贖的寶血能潔淨赦免他,便可得到完全白白的赦免。
(4)這不是任何性濫交的罪。有些罪太駭人聽聞,因而沒有在這聖經研讀中提及,但倘若那自知有罪者願意來到救主面前,他們全都可得到赦免。
(5)這不是偷竊的罪。馬太和撒該在某種意義上都是盜賊,因為他們為要徵稅而用上訛騙欺詐的方法,但他們都得到主耶穌的拯救──正如有很多其他的「盜賊」得到祂的赦免、潔淨與接納。
(6)這不是褻瀆的的罪。保羅在悔改前是褻瀆神的人──請參閱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三節,但他多麼奇妙地得到了救恩!
(7)這不是謀殺的罪。大衛犯了謀殺的罪──請參閱撒母耳記下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十二章九節;但他得到了赦免,而現在與基督同在。
我們並沒有認為這些罪是微不足道,但我們要強調:無論就個別或總體而言,這些罪都不足以構成那不可饒恕的罪;但必須說明:倘若不離棄這些罪,其中任何一種罪都可導致那不可饒恕的罪。若有人犯了罪而不肯承認離棄那罪的,任何的罪都會變成不可饒恕的──箴言二十八章十三節。所有上述的罪都可得到赦免。那麼,敵對聖靈的是甚麼罪呢?
這就是故意執著地拒絕聖靈對主耶穌基督所作出的見證。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三節告訴我們,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沒有能說(或承認)耶穌是主的。我們是生活在聖靈管治的時代,而聖靈使人對基督的位格、祂所成就的工作的價值、以及人需要祂作為其救主與生命之主宰的真理深信不疑。因此,若拒絕聖靈的見證,便意味著我們把自己置於不可能得到救恩之境地。若無聖靈的運行與工作,沒有人可以得到救恩;若不是父神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基督那裡(約六44)。因此,拒絕聖靈的見證意味著拒絕基督,也就意味著拒絕救恩,如果有人這樣做,他便犯了那不可饒恕的罪。
倘若有任何人堅持拒絕聖靈對主耶穌的位格與權能的見證,他就犯了此罪。如果任何人固執地、有意識地及故意地:-
(1)抗拒聖靈的工作和感動──請參閱創世記六章三節;
(2)拒絕在主的面前謙卑自己──請參閱出埃及記十章三節;
(3)拒絕被吸引到救主面前──請參閱約翰福音六章四十四節;
(4)忽略神偉大的救恩──請參閱希伯來書三章七至八節;
(5)對主的聲音存剛硬頑梗的心,
則他犯下了那不可饒恕的罪。
這種不可饒恕的罪並不是一個個單獨的行動;這是一個執著的態度。這不是那愚昧無知的罪;這是一種敵對光的罪惡(約三19)。當聖靈向我們啟示救主,以及我們對祂的需要時,而雖然我們看到主耶穌,意識到我們需要祂,但我們卻拒絕信靠祂,讓祂成為我們生命的主與救主,我們便犯了那不可饒恕的罪。
(二) 為甚麼這個罪是不可饒恕的呢?
在赦免的過程中,必然涉及雙方當事人──赦免者與被赦免者。這種罪是不可赦免的,因為它拒絕了饒恕。
有一個男人陷於一座燃燒著的建築物裡。消防隊豎立了一個可供他從高處跳下來的救生網,但他卻拒絕了救助。他們告訴他,這個救生網定可承托他的體重,但他回答說他不願獲救。他們聲嘶力竭地呼喊說:「你這傻瓜,快跳!」──但他拒絕了,結果死在火場中。那就是所謂不可饒恕的罪。每一個非基督徒都有承受地獄之苦的危險。基督就是那拯救者。祂已提供了「安全網」──福音及救恩之道,祂也懇求他們信靠祂來拯救他們。如果他們拒絕祂的救恩,他們必須死在其罪惡過犯之中(約八21、24),不獲赦免寬恕而死,且最終在祂怒火之中滅亡。
感謝神,所有的人都可因有接受基督而得生,毋須犯上那不可饒恕的罪。.即使現在,聖靈懇求每一個還未認罪悔改的人,來到主耶穌基督面前,信靠衪作其救主──請參閱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哥林多後書六章二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五節。主仁慈的邀請,依然對所有有耳可聽、有心接受的人發出呼喚──請參閱以賽亞書五十五章六節;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
來源:難以理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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