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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潔淨十個痲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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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4-25 00:50:53
標題:
潔淨十個痲瘋病人
(經文:路加福音十七章11至19節)
主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潔淨了十個痲瘋病人的神蹟,只有路加福音才有記載──翻閱馬可福音十章32節。在正常情況,這十個人是不會在一起的,因他們有些是猶太人,有些是撒瑪利亞人──翻閱約翰福音四章9節;然而,困難卻將他們聚合起來。這十個人一直在遠處站著(12節),他們一見到主,便高聲呼求祂的憐憫(13節)。主吩咐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14節),他們就聽命而行,去的時候痲瘋就得潔淨了。當中只有一人回去感謝主(15至16節),其餘九個卻不見影蹤(17節)。回去謝恩的那人,從主的口中特別獲得信心的確據(19節)。我們從這次事件中得著5個簡單的教訓。
1. 凡求告主耶穌的人,總不會徒然。
請看第13節。他們懇切呼求主的施恩,因為連痲瘋病人也曉得主定必幫助他們。感謝神,沒有人會因為太壞、犯太多罪、患太重病,或面對的困難太大,以致不能呼求主的施恩。主不會偏待任何人,不管是猶太人或撒瑪利亞人,主都一視同仁──翻閱羅馬書十章11至13節。姑勿論我們正在面對個人的困難,還是家庭、經濟、事業、身體、道德或屬靈上的困難,只要我們呼求祂,祂便會救助我們。事實上,祂已給予我們一個特別關乎這方面的的寶貴應許──翻閱詩篇五十篇15節。正如祂看見這十個痲瘋病人(14節),祂同樣也看見你和我,且願意隨時賜下祂的恩惠。你的求告絕不會徒然──翻閱詩篇三十四篇56節和19節。
2. 主並非用同一方式對待每一個人。
第14節告訴我們,耶穌如何按照利未記十四章2至4節的教導,去對待這十個痲瘋病人。祂實質上是說:「祭司已判定你們是痲瘋病人,但如果你們相信我能夠治好你們,且現在就能夠治好你們,那麼,你們去向祭司展示自己的身體,讓他們看見你們已經好了」。相對而言,我們在路加福音五章12至14節看到主醫治另一個痲瘋病人。祂沒有吩咐那人去見祭司,卻藉著祂的話和用手觸摸,一下子便把他治好了。此外,試回想乃縵,他要先到約但河浸七次,身上的痲瘋才得醫治──翻閱列王記下五章14節!我們在這裡得出的教訓是,在關乎救恩的整件事情上,主掌有最高的主權,祂會以不同的方式去處理不同的情況。例如,試比較祂對待尼哥底母(約三章),跟井旁的婦女(約四章)是如何不同。還有,試比較祂對待埃提阿伯的太監(徒八章)、跟大數的掃羅(徒九章),與哥尼流(徒十章)也並不相同。他們各有不同的經歷!只有一條道路可到神那裡──翻閱約翰福音十章9節、十四章6節,使徒行傳四章12節;可是,卻有很多道路可來到基督面前。
3. 只有走上順服的道路,才可得著屬靈的福氣。
第14節告訴我們,主吩咐十個痲瘋病人說:「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當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他們聽從耶穌的話去做,於是便得著主應許賜給他們,而他們又極之需要的祝福。「他們去的時候」,耶穌便開始工作;換言之,他們一聽從,就立刻得著醫治。我們若然渴望獲得豐盛的屬靈福氣,就必須有一顆願意遵從主吩咐的心。正如一首古老詩歌這樣說:
信靠順服,
此外再無別法,
唯有信靠順服,
才能得主喜樂。
聖經清楚列明了哪些命令,唯有我們遵守才能得著福音的好處?
(1) 到主面前來──以賽亞書一章18節;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約翰福音六章37節;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
(2) 認罪悔改──馬可福音一章15節;路加福音十三章3節;使徒行傳十七章30節;羅馬書二章4節。
(3) 棄絕罪惡──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馬太福音五章29節;羅馬書十三章14節;哥林多後書七章1節。
(4) 相信──約翰福音三章16節;使徒行傳十三章39節;羅馬書一章16節;以弗所書二章8節。
(5) 承認──馬太福音十章32節;羅馬書十章9節;提摩太前書六章13節;約翰壹書四章2節。
(6) 受洗──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使徒行傳二章38節、八章38節、十章48節。
(7) 守聖餐──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至20節;使徒行傳二章42節、二十章7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至28節。
我們得著主祝福的多少,直接取決於我們遵從主吩咐的多少──翻閱約翰福音二章5節,並比較使徒行傳九章6節。
4. 當我們想到主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我們最起碼的回應,就是向祂感恩,以及將我們的生命完全呈獻給祂。
請看第15至16節。獲得主醫治的十個痲瘋病人理應回去向主感恩,可是,九個都沒有回去。你若是痲瘋病人,耶穌醫好了你,你對祂所施的憐憫簡直是感激不盡。你曾否為到祂因你而捨棄了碧玉皇宮(林後八9)、在伯利恆的馬糟中降生(路二7)、在拿撒勒藉藉無聞地過活(路二51)、站在約但河中受洗(太三13-17)、在曠野中勝過試探(太四11)、公開事奉了三年(徒十38)、在客馬尼園忍受極大的痛苦,並在加略山成就的工作(路二十二44;彼前二24),由衷地向祂謝恩?你除了向祂說感謝之外,曾否獻上自己的生命來事奉祂,以此來表示你對祂的感恩?請留意使徒保羅曾為到以下的事情獻上感恩:得救贖(林後九15);得釋放(羅七25);有力量服事(提前一12);得勝(林前十五57);獲得善待(林後八16);能心裡順服(羅六17);與肢體相交(提後一3)。
5. 只有當我們確切地來到主的面前,對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情獻上感恩,我們才得到祂給予的確據。
請看第19節。得蒙潔淨、獲赦免和拯救是一回事,但清楚得著確據卻是另一回事。你已經清楚得著確據嗎?要真正得著確據,就要像這痲瘋病人一樣作出行動──第15節;然後,主會藉著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得著完全──第19節!
來源:主所行的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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