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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雅美族責任與義務 [列印本頁]

作者: 孤星雨    時間: 2012-5-1 22:12:56     標題: 雅美族責任與義務

雅美人的雙系血親關係雖然原來有三種單位範圍,第一個是同父母及所生之子女的直系血親malaima,第二是從雙系兩組的祖父母到第一從表兄弟姊妹的範圍ripus,第三則是雙系八組的高祖妣所煩演的第三從表兄弟姊妹的範圍inainapu;而第一種的範圍實際上等於一個核心家族。

這些親族相互之間的責任與義務,可由下列的所形成的團體而知-
1.近親禁婚         2.血仇團體   3.喪葬團體  
4.血價及罪責賠償與禳祓   5.婚宴團體   6.慶典會食分肉
7.建屋幫工         8.節日餽贈   9.漁獲分贈

透過層層事務的分工與分享緊密連結親族之間的關係,形成除了是自力生產、營造的聚落社會模式之外,同時在關係上也形成互助互惠的家族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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