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州 發表於 2012-5-7 12:19 酒駕致死....現在的法令不是以殺人罪去辦嗎?? 上次那個酒駕和我撞的人..... 是公共危險罪函送....
焦油瑪琪朵 發表於 2012-5-7 22:29 酒駕撞死人 以台灣鬼島的法律來判
我是好人 發表於 2012-5-7 23:03 單純酒駕未肇事應該判車輛沒入充公,終身吊照不得駕駛交通工具!吊照後如再駕駛交通工具抓到處死刑!酒駕肇事 ...
單純酒駕未肇事應該判車輛沒入充公,終身吊照不得駕駛交通工具!吊照後如再駕駛交通工具抓到處死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車輛沒入財產全賠給受害者,且處唯一死刑!這樣應該就有非常大的嚇阻力了!
焦油瑪琪朵 發表於 2012-5-8 04:58 同學你累了嗎? 一條人命只直一台車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