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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休的女人在何處守制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5-30 01:02:37     標題: 被休的女人在何處守制

被休的女人在何處守制

被休的女人必須在丈夫家中守制。守制期結束前,不許離開丈夫的家。也不許丈夫把她逐出家門,無論休妻生效與否。如果女人住在別的地方,那麽,她必須去到丈夫家中守制。真主說:(先知啊!當你們休妻的時候,你們當在她們的待婚期之前休她們,你們當計算待婚期,當敬畏真主——你們的主。你們不要把她們從她們的房裏驅逐出門,她們也不得自己出門,除非她們做了明顯的醜事。這是真主的法度,誰超越真主的法度,誰確是不義者。你們不知道,此後,真主或許創造一件事情)(《古蘭經》六五:1)。

馬立克的女兒富熱爾的傳述:我們家的幾個奴隸逃跑了,我丈夫去追趕,趕到“甘都姆”地方時,趕上了他們。他們把他殺了,可是他沒有給我留下食物和屬於他自己的住宅,我去見穆聖,我說:我可否回娘家去?穆聖先說可以,當我走到寺門跟前時,他叫我,他問:“剛才你說了什麽?”我又重述了丈夫遭遇的經過。他說:“你應在自己家裏守制,直到守制期結束。”於是,我在自己家中守制了四個月零十天,後來,奧斯曼執政時期派人向我詢問此事。我一一告訴了他,他便以此案例判決類似的案件。

歐瑪執政時期,在白達地方擋回了丈夫亡故後前去朝覲的婦女,沒讓她們去朝覲,但他沒有擋回丈夫亡故的遊牧女人,因爲她們隨其家屬漂泊流動。

阿依舍、伊本•安巴斯等聖門弟子對此有不同的主張。

阿依舍主張:丈夫亡故的女人可以在守制期間外出。

阿依舍曾偕同丈夫已故不久的溫姆庫裏素穆去麥加副朝。

伊本•安巴斯主張;真主在《古蘭經》中只敍述了丈夫亡故的女人守制四個月零十天,而未敍述她在丈夫家中守制,所以,她可以在任何地方守制。真主說:(……如果她們自願出去,那麽,她們關於自身的合理的行爲,對你們是毫無罪過的。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古蘭經》二:240)。這段經文更加說明女人可以不在丈夫家中守制。經文也未命令丈夫臨危時遺囑妻子要在他的家中守制。所以,女人可以隨意外出。

阿塔依說:隨著遺産法的規定,廢止了女人在丈夫家中守制的律例,所以,她願意在那裏守制,就在那裏守制。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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