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撫育何時結束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6-1 01:00:12
標題:
撫育何時結束
撫育何時結束
如果孩子長大懂事不需要大人的照料,能自理個人的基本需求,如吃穿,搞個人衛生等,至此撫育結束。
哈奈菲派主張:男孩到達七周歲,女孩到達九周歲,撫育期結束。如果女孩不懂事,還需要大人照料,那麽,按一般撫育女孩的慣例,撫育期可以超過九周歲。
1929年25號埃及憲法第20條明確規定:法官根據孩子的需要有權允許撫育者撫育七歲的男孩到九歲,九歲的女孩到十一歲。
第20條法令的附則說明:截止今日現行的撫育期是男孩七歲,女孩九歲。經調查實事說明到這個年齡的孩子不需要大人的撫育。如果再讓別的女人撫育他,那麽,就有害于他的成長,尤其是父親娶了別的女人爲妻後更有害於他。因此,在這段年齡期間孩子不宜離開母親,若讓母子分離,就會産生糾紛。哈奈菲派主張:如果孩子不需要母親的照料,那麽,可以讓父親撫育他。
衆法學家對孩子不需要母親照料的確切年齡有異議;有的學者主張:孩子不需要母親照料的年齡爲七歲。有的學者主張爲九歲。有的學者主張要按孩子發育成熟的年齡而定,一般孩子發育成熟的年齡爲九歲或十一歲。
埃及司法部規定:如果孩子需要母親的照料,法官有權裁決男孩的撫育期從七歲延至九歲,女孩的撫育期從九歲延至十一歲。如果孩子不需要母親的照料,那麽,法官有權裁決孩子可以與別的女人相處在一起。這是根據第20條法令而定的。
蘇丹共和國對孩子撫育期的規定
蘇丹宗教法院規定男孩的撫育期爲七歲,女孩的撫育期爲九歲,直到1932年12月12日發佈24號法令:
法令第一款中有:如果男孩子需要繼續撫育,那麽,法官有權使男孩的撫育期從七歲延至成年。女孩從九歲延至出嫁。同樣,父親和其他監護人也有權去照料、培養、教育孩子。
法令第二款中有:男孩到七歲,女孩到九歲後,父親再不必支付撫育費。
法令第三款中有:如果父親爲了逃避撫育費而出嫁了被撫育的女孩,那麽,他仍要承擔撫育費,直到女孩成熟自理其事後則宜。
但在特殊的情況下,須得遵行以下的條件:
1、法官無權延長孩子的撫育期,唯有母親爲了孩子的利益或孩子不需要父親的撫育,而她要求法院准許她繼續撫育孩子時則不然。如果孩子的父親不同意其母親繼續撫育孩子,那麽,就讓母親講明她繼續撫育孩子的道理,同時讓法院調查落實孩子是否需要繼續撫育。如果孩子母親的理由不足,法院也未調查清楚,那麽,法院就讓孩子父親發誓講明孩子是否需要繼續撫育。如果父親發誓說明孩子不需要繼續撫育。那麽,法院有權把孩子判給父親,如果父親遲遲不發誓,那麽,法院則駁回他的上訴。
2、如果孩子的母親與其父親未交涉,輕而易舉的把孩子交給了其父親,或她未應訴,那麽,法院必須實施哈奈菲派的主張,超過撫育年齡的孩子可以交給父親照管。無論孩子需要撫育與否。
3、如果孩子的父親要求法院領回孩子,法院在其母親不在場的同時准其要求,那麽,其母親到場後有權不接受法院的裁決,而要求法院讓她繼續撫育孩子,那麽,法院應讓其母親撫育孩子。
4、如果法院爲了孩子的利益已裁決,孩子由其母親撫育,過後母親不好好的撫育,因此,發生了糾紛,那麽,法院經查實後,可讓孩子離開母親,回到父親身邊。
來源:伊斯蘭教法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