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唉~該不該對moom報案提告呢? [列印本頁]

作者: 焦油瑪琪朵    時間: 2012-6-4 13:02:36     標題: 唉~該不該對moom報案提告呢?

本帖最後由 焦油瑪琪朵 於 2012-6-4 13:05 編輯

來sogo這裡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也看了很多版友來來去去

很多版友都有這種共識,來這裡就是來逛輕鬆的

不可晦言

sogo上面的確各種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但有些回文或po文真的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內容

不管你是開玩笑或冷嘲熱諷亦或正經八百

其實這些是你、我都能接受的程度

可是對於人身攻擊.....

我真的只能告訴對方,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接受站方版規處理

以為自己罵完人,頂多被扣分被刪文處理

千萬別以為躲在電腦後面就不用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如果有這樣想法的人,我只能說會不會是你涉世未深?


但這位今天剛註冊的這位





http://oursogo.com/home.php?mod= ... 5794&do=profile




今天上sogo就收到他老兄的這個訊息






我想我是不是智障

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就去法院找法官鑑定一下



想說moom這位想必是衝著我來發言的

結果他對其他版友的回文也大都如下所示







來sogo真的很久沒有像今天一樣,心情真的不是很好


現在我已經把moom的留言畫面給備份下來

我希望這位moom能在sogo生活區上面po上5百字道歉文

moom你也可以不鳥我沒關係

反正我有6個月的法律保留追訴期

要不要報警提告,就看我這段時間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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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終兵器獵奇    時間: 2012-6-4 14:18:19

本帖最後由 最終兵器獵奇 於 2012-6-4 14:26 編輯

網路的世界就是這樣...
以為罵了人就沒事...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記得之前新聞就報過好幾次這種的...
一次2.30人被告這樣...
嘛...
這位仁兄一看就知道是分身的...
管理員看一下IP就知道是誰了...
你也別太在意...
這裡很常發生這種事...
人人都有機會被挑釁...
像是版主他們就中過好幾次標的...
最嚴重的一次是開帖洗版吧...
也沒看過他們有在生氣的...

而且你這樣告下去滿浪費時間的說...
我朋友之前有告過...
拖了快2.3個月了吧...
真的超久的...

所以就別氣啦...
對這種人認真就輸囉...
來~~~
看個搞笑的消消氣吧...
http://www.youtube.com/v/hbLamc16aIg?version=3&hl=zh_TW
作者: kinhwa    時間: 2012-6-4 15:03:19

看了就覺的他很(白目)  有時候適當的制裁是應該的

只是很耗時間罷了  幫妳加油
作者: pig1681    時間: 2012-6-4 15:56:55

直接請管理員砍帳號!看一次砍一次 扣積分對他來說或許不痛不癢  禁言應該也沒用  這隻帳號被禁言,大不了我辦隻新帳號在來亂!(我在其他論壇當過一陣子實習版主,也曾經遇到過這種白目,後來事後他又說他本身有無法控制自我脾氣的障礙@@

無需計較,版主您大人有大量  總比某些只會躲在銀幕後面放砲的好

{2樓的大大 說的: "版主他們就中過好幾次標"

在SOGO應該不太明顯  在伊X論壇就常有直接開板或跟帖幹譙辱罵版主的(畢竟在伊X論壇沒有積分就混不下去

感覺這傢伙您和他計較他會使用"分身攻擊"(今天凌晨新辦的帳號,感覺是為了罵人特地辦的

告,恐怕會拖很久喔  搞不好到最後乾脆私下和解也有可能@@
作者: shaoximg    時間: 2012-6-4 20:19:12

跟他認真~妳就輸了~笑笑就好~
因為~龍發堂~不紅了所以他來博
取同情,我猜他鐵是想紅~但他忘記
公然毀謗可能讓他直接關進另依個
龍發堂
作者: a859231255    時間: 2012-6-4 20:27:03

版大,跟那種人生氣,是划不來的,
或許,他的級數只到那裡而已,
所以沒人要跟他踢,才會四處亂放槍,
不 理就沒事了!ok?
作者: 焦油瑪琪朵    時間: 2012-6-4 20:52:42

感謝樓上的各位版友們

現在我的心情好很多了

總而言之,反正往後的這6個月內,就看我的心情要不要去警局報案

基本我是不再乎那官司拖多久

我也沒缺錢缺到那種地步,需要他的賠償金

慢慢來...讓他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甚麼時候收到法院傳票

一切都看他往後的態度
作者: pba88    時間: 2012-6-4 21:15:42

焦油瑪琪朵 發表於 2012-6-4 20:52  
感謝樓上的各位版友們

現在我的心情好很多了

別火了,昨天看見他在別人的回文時,火不打一處來

本來想直接幹譙過去,是老婆說,人賤有天收

不然,還真想槓上那精靈的

這擺明是一個分身來著

焦大,算法吧

你開這帖,對他多少有警惕作用了
作者: pba88    時間: 2012-6-4 21:25:24

焦油瑪琪朵  哀~真的是歹年冬阿...不過還好p大沒譙回去...不然換你中招了 


之前曾因為一個已經被永久禁言的人,被警告過

那時真的火到一個不行,擺明到處挑釁

連我這個一指神功的電腦白痴

卯上他,在電腦桌前猛敲鍵盤

不過,那個人已成過去式了
作者: dg88868    時間: 2012-6-4 23:25:36

去告他,不要輕易放過放,
有些人就是要教訓一下,
別光說不練。
作者: 戰國無雙    時間: 2012-6-5 00:53:08

看他的回文真的很白目耶.......
支持提告+1
作者: a28825252    時間: 2012-6-5 12:21:40

公然侮辱罪的追訴期是5年
作者: 920636    時間: 2012-6-5 12:46: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神采飛揚    時間: 2012-6-5 14:21:13

論壇內處裡方式:基本上論壇有明文規定,涉及人身攻擊屢勸不聽均可提報給該區管員做處理,屢犯就禁看他有多少帳號以及時間可以這樣玩。

論壇外處裡方式:衡量是否影響到個人名譽,以及提告知必要性。

大致上來說,來論壇開心為主,生活優游區提供您心情抒發之管道,或許心情抒發了還會想提告嗎?? 開心最重要唷^^

或許我的言詞不能完全符合您的需求但是一樣  一句話  開心最重要
作者: 50482    時間: 2012-6-6 03:11:37

本帖最後由 50482 於 2012-6-6 04:35 編輯
戰國無雙 發表於 2012-6-5 00:53  
看他的回文真的很白目耶.......
支持提告+1


戰國無雙大大
可能不用支持提告+1了
我認為
樓主大大提告可能性不大

作者: q_1973_q    時間: 2012-6-6 03:37:34

涉人身攻擊
或許只是一個未成年的小鬼吧?
別跟他太認真…現在小孩講話很多都不太禮貌…
作者: 帥勾辣    時間: 2012-6-6 04:22:28

這讓小弟我想到49爺的投票0.0
我選"人身攻擊"
不曉得是不是小弟從剛進來就看過總版規的關係,一直以來都很堅持這個底限..
即使對方腦袋~~極有深度(很深很深從上面看下去一個"大洞")

仔細把內文看完,加上有圖有真相..這?!  納尼?

發帖大,這我想早就有人看不下去 直接檢舉了吧..就連我現在都有這股衝動了
作者: 焦油瑪琪朵    時間: 2012-6-6 13:44:17

神采飛揚 發表於 2012-6-5 14:21  
論壇內處裡方式:基本上論壇有明文規定,涉及人身攻擊屢勸不聽均可提報給該區管員做處理,屢犯就禁看他有多 ...

謝謝管理員的關心

至於其他關心這篇的版友

其實也不用再給建議支持我要不要提告

或質疑我要不要告

前面我已經說明過不再多說了


作者: 50482    時間: 2012-6-6 15:24:05

本帖最後由 50482 於 2012-6-6 15:25 編輯
最終兵器獵奇 發表於 2012-6-4 14:18  
網路的世界就是這樣...
以為罵了人就沒事...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最終兵器獵奇大大
請問已經查出來身分了嗎?
知道只有13歲嗎?



作者: pero    時間: 2012-7-20 23:07:21

從對方打自內容來看應該是現今正夯的小屁孩
作者: Taichung_No.626    時間: 2012-7-21 02:48:54

簡單提點一句話
"不需要為了不值得的人生氣"
縱使他錯在先 也是因為這樣才會惹惱自己
要告要報警都可行
但 千萬別動太大肝火
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又何必 是吧
說不定那人看你發火看得正爽呢!
何不換個角度 面帶微笑的讓傳票寄到他家呢^^
到時誰看誰笑話豈不言而喻
作者: lovedingdi    時間: 2012-7-22 09:45:07

自由言論的國家還是有些規範的
不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都會沒事!
作者: 夜小釵    時間: 2012-7-23 00:18:47

提告 真的蠻花時間的..影響到的不止時間以及工作,精神上的壓力雙方應該都不小

加上對方如果真的如前面一些大大說的只有13歲,基本上刑法上應該都會沒事,頂多應該就是道歉或是小額金錢的精神賠償(如果有要求賠償的話)

建議交給電信警察去處理順便備案,讓電信警察去她家拜訪順便告訴她父母,小孩有這種情形... 如果這樣對方父母或是小孩還沒跟你親自道歉的話


再來討論提告跑法院這種繁雜的事情會比較適當...
作者: 琳琳兒~    時間: 2012-8-5 17:51:32

認真就輸了啦

不要計較太多唷^&^
作者: j12216    時間: 2012-8-5 22:42:07

網路就是這樣呀,很多人都以為在網路講話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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