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女朋友被欺負了 我該怎麼辦? [列印本頁]

作者: 天階夜色涼如水    時間: 2012-6-19 11:41:38     標題: 女朋友被欺負了 我該怎麼辦?

我跟女朋友(以下M兒代稱) 最近也才剛在一起

再一起的時間約莫只有一個多月到兩個月


扣掉上課時間 基本上我們是屬於一個台北一個台中的遠距離戀愛

學期結束了 M兒也先行回到台中


星期天晚上 M兒 突然用facebook的小框框告訴我 今天晚上要去朋友家玩 要去睡在那裏

當下我是沒有反對 也沒有多說什麼


他是一個很乖很乖的女生 去哪裡 要做什麼 什麼時候回來 基本上他都會跟我先報備過

其實當下有一點奇怪的是 他跟我說 他星期一要跟朋友出去玩 所以要先去住朋友家...

但是他是第一次這麼臨時決定要住別人家。



星期一下午 M兒 突然在電話裡撒起嬌來,他說他心情有點不好,想要看到我

(礙於小弟星期三還有期末考,這....)

當天晚上,我開始詢問他 到底怎麼了,心情不好的原因

但是他卻一直不肯說,只是一直哭一直哭,哭到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請M兒先去洗洗澡整理好情緒,再打給我...



今早,凌晨 我接到電話了

他還是帶著哭腔 娓娓道來:

昨天(星期天),前男友把東西以前的東西拿回來還給我,他問我要不要跟她復合,我就斬釘截鐵的跟她說不要

但是那時候葛格跟嫂嫂正好出門了他就把我硬上了...

所以那天我才會先去住朋友家

好痛,真的好痛喔!笨蛋...


說完他就泣不成聲。




其實我胎感謝泰莉的到來,星期三的期末考延後了。

現在的她躺在我身上睡著了,我才有時間發這篇文。

我很在意那個男生會不會再一次讓M兒受傷,但是M兒卻不想我差手管這一件事情。



請問 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辦...?



作者: z14655800    時間: 2012-6-19 11:54:08

大哥,你要忍氣吞聲?   你還愛她嗎?    如果愛,想那麼多幹嘛?

為了自己的愛出一口氣吧!!!

再不然,告那個男的!!!
作者: 吼唷=.=    時間: 2012-6-19 12:38:11

告他!!!   不管是不是在男女朋友  硬上都是可以告的   更何況還是前男友   

忍氣吞聲難道你還想發生同樣的事情??      
作者: yoututo46    時間: 2012-6-19 12:44:24

一定要採取法律途徑告他啦這是強姦會判重刑你不告他如果在來你不就一直吃虧下去這跟愛不愛他是2回事要想保護自己就應該告他
作者: luis_liu    時間: 2012-6-19 13:27:54

你一定要為你女友出頭......不可以讓那個男的得寸進尺!!
作者: 0967332478    時間: 2012-6-19 14:17:21

大大.....

在昨天的時候我也聽到現任女友跟我說

她之前差點被硬上的過去

而她的前男友還是用了手指...

雖然到最後沒有發生令人遺憾的事

但是要跟你說的是


如果真的愛著那個人

不要嫌棄她的過去

只要把握住現在

一起走向未來

我相信你們可以長久的

起碼你的女朋友還有跟你說...

小弟的女友還曾經害怕我因為這件事而不要她

會選擇告訴你

是因為她相信你不會隨便的就與她分開
作者: wind030365    時間: 2012-6-19 15:47:28

所以你女友~應該是被她前男友強暴~我說小老弟~我給你二個建議
一~是報警
二找他出來 ~教訓他一頓~你應該懂我的意思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如有雷同~純屬意外
作者: 大笨呆    時間: 2012-6-19 16:21:31

這種人  告死他!!淫魔一個  剁掉算了

作者: 展大俠    時間: 2012-6-19 16:38:59

上告哪個男的讓他知道他所犯下的錯誤
作者: slk320    時間: 2012-6-19 19:42:34

先決定聽誰的 如果聽妳女友的 不要插手 不過她必須告訴你 他如何處理 你也可以給她建義
還有她的情緒也要注意 畢竟是前男友 多少有感情
你又是她現任男友 她內心一定很痛苦
祝你們好運
作者: kobe078275    時間: 2012-6-19 20:34:01

報警處裡吧~~~
小心這是有1就有2
不能姑息養奸阿
等等他食髓知味~~
你女友不是更不勝其擾
若是我的話~~我會先去扁那男的一頓~~
事後要"灰"再來"灰"
作者: 焦油瑪琪朵    時間: 2012-6-19 20:41:05

如果你女朋友不願意報警,覺得難以啟齒

那你就花點小錢請律師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請他出面"踹共"
作者: got    時間: 2012-6-19 22:56:23

你女朋友很信任你喔~不要你插手.應是不想在想到那件事.好好安撫她.做溝通.不過要是我.我會提告
作者: 大狼鎚    時間: 2012-6-19 23:14:55

感覺有被拍不雅照  還是報警好了  別以暴制暴  
作者: 秘密0.0    時間: 2012-6-20 01:05:32

記得快點蒐集證據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也比較好辦事
不然快點幫你女朋友安排換個地方住吧
這種恐怖Ex.還是離越遠越好
作者: kleey0204    時間: 2012-6-20 03:12:55

愛她就要先不生她的氣,站在她的一方安慰她
如果她的前男友持續騷擾你女友,可以建議你女友報警
作者: 耍寶的貴    時間: 2012-6-20 03:53:45

本帖最後由 耍寶的貴 於 2012-6-20 04:24 編輯

以下文章出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
協助被害人必需注意的原則有以下幾點:

提醒被害人
保持現場,不要移動或再觸摸任何現場器物。
找一件外套或大衣裹身,不要更換衣物。
避免沐浴沖洗,以保留更多證物。
應該接受醫療檢查,因為:
驗是否受傷,被害時可能因驚嚇麻木而不能察覺自己已受傷。
專業人員可以協助當事人消除受孕或染病的恐懼,而有助於爾
身心的復健。
萬一不幸受孕或染病,可以商討解決的方法。
遭到不幸的婦女,通常心理上會有創傷,與當事人對話時必須注意避免使用如殘花敗柳、強姦等帶有刺激性之言語。
除了被害人外,與被害人的相關家人或友人,在心理上也會有創傷,因之也必須一併向輔導人員請求支援。


刑法相關條文
八十八年三月三十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法妨害罪章(妨害性自主罪章)極其他相關法條臚列如下:

第二百二十一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二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十四歲以下男女犯之者。
三、 對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或身心障礙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凶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三條        (刪除)移列至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
第二百二十四條        對於男女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違者,處六月以上五月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犯前條之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五條        對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支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支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六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因而致被害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被害人羞忿自殺或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因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使被害人受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七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 第三像隻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豁免除其刑。
第二百二十八條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護、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月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九條        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需告訴乃論。
第二百三十三條        意圖使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可以蒐集醫療證據,以備控訴歹徒之用。

我建議妳先帶去醫院驗傷(去醫學中心),並請醫院聯絡醫院的社工,請他提供必要的資源協助
而其他可以給你協助的有

。以下是一些可以幫助你的地方:
政府部門: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2-23961996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絡電話:07-5355920
1        台中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4)2228-9111分機38800       
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7)5355920#403、404       
3        新北市政府                                                  (02)89653359        220
4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2)23961996       
5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02)8912-7331分機135        23143
6        苗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7)320-135        360
7        南投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49)224-7970        540
8        雲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5)534-0466        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
9        嘉義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5)3620900分機219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
10        屏東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8)735-1560        900屏東市建豐路180巷35號
11        新竹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5216121分機406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12        嘉義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5)2254321分機155、121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13        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6)2988995        70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14        金門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82)322-897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15        連江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836)22381#23-28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1        台東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89)320-172        950台東市桂林北路201號3樓
2        花蓮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3)822-4523        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3        澎湖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6)9274400分機533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4        基隆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2)24201122分機2205        204基隆市義一路1號
5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02)27574553, (02)27208889分機3365        110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6        新竹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5518101分機3146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7        彰化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4)725-2566#11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
8        宜蘭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9328822        260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9        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3322111        330桃園市縣府路51號6樓
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桃園工作站:

   

¨   服務內容
    1. 18歲以上遭受親密關係暴力之被害人
    2. 18歲以上、未滿65歲之家暴被害人

¨   服務內容
一.諮詢服務:提供家暴被害人或其親友之線上諮詢。
二.個案管理:
       1.危機處遇
         2.陪同服務
         3.心理諮商
         4.團體輔導
         5.資源提供或轉介
三.家暴防治宣導

¨  服務時間
     1.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6:00 (國定例假日除外)
     2.地址:330桃園市中山路543號5樓
        電話:03-3378366傳真:03-3378385
  Email:mwf..taoyuan@38.org.tw 

苗栗工作站:
   
¨  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於通霄、苑裡、三義、銅鑼之家暴被害人及其家庭

¨  服務內容
1.諮詢服務:提供電話或面談諮詢服務,並視求助者狀況提供相關社會福利資源。
2.個案管理服務:
(1) 危機處理
(2)陪同服務
(3)情緒支持、心理關懷與轉介心理諮商
(4)子女輔導或轉介子女目睹暴力兒童輔導
(5)提供社會福利資源
3.團體工作:以支持性、成長性團體為主。
4.家暴防治宣導

¨  服務時間
   1.地址:360苗栗市中山路403號6F
   2.電話:(037)374-923 / 369-036  傳真:(037)369-639
      Email:mwf.miaoli@38.org.tw


新竹工作站:



¨  服務對象
     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的被害人。

¨   服務內容
  一.個案直接服務:
     1.個案會談
    2.法律協助
    3.陪同服務
    4.提供福利資源或轉介 
二.團體工作:不定期舉辦相關講座或團體工作坊。
三.社區工作:結合社區資源,提供家暴、性侵害、性騷擾相關社區防治服務。
四.一般諮詢:提供遭受家暴、性侵害、性騷擾之被害人諮詢服務。

¨  服務時間
     1.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6:00 (國定例假日除外)
     2.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號
      電話:(03)558-8224  傳真:(03)558-8914
      Email:mwf.hsinchu@38.org.tw


台南工作站:



¨  服務對象
      18歲以上遭受親密關係暴力之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   服務內容
    一.個案直接服務:
          1.緊急危機評估庇護轉介
              2.陪同報案或出庭
              3.法律諮詢
              4.費用補助
              5.心理輔導
              6.創就業資源連結
              7.其他相關資源資訊提供
 二.團體工作:
辦理「耕心園」婦女社團及目睹兒成長團體,藉由治療性、教育性輔導撫平傷痛,透過姊妹情誼的支持與分享向前展望。
 三.社區工作:
辦理社區社團教育宣導活動,培植社區篩選辨識關懷能力,建立社區通報支援網絡,免於家暴案件危害社區治安。
 四.服務倡導:推動高危機被害人危險評估分級管理,建構被害人緊急援助安全網。
 五.教育訓練:辦理防治網絡專業知能訓練,建立網絡合作最大效能。
 六.研究發展:低危機個案家庭功能修復、婦女生活重建福利產業。

¨  服務時間      
     1.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6:00 (國定例假日除外)
     2.地址:708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2段315號7樓
      電話:(06)295-3315  (06)295-3438
      傳真:(06)295-1079
     Email:mwf.tainan@38.org.tw

這些希望對你有幫助
作者: 神采奕奕    時間: 2012-6-20 04:01:08

你的女人跟到你也算是悲哀
都被欺負了
還要來論壇詢問別人該如何處理喔??
你不報警處理的話
那你就私底下去找對方處理阿

大哥!!
是你女朋友被硬上  硬上  硬上  硬上  硬上  硬上   硬上
搞的好像是小事情
請問你是男人嗎?

作者: 0967332478    時間: 2012-6-20 11:56:03

0967332478 發表於 2012-6-19 14:17  
大大.....

在昨天的時候我也聽到現任女友跟我說

簡單一句

愛她就珍惜他

要不然就是在傷她一次

讓她找到更好的人



作者: aaa1688    時間: 2012-6-21 02:13:55

還記得上個月有一個新聞
男方跟女方已經準備要結婚了
女方卻說遭到前男友性侵 然後這男方就要提告
但是前男友卻提出有利的證據證明女方是自願發生性行為的
後來....婚姻宣告終結
羅生門
作者: ken8227    時間: 2012-6-21 16:32:41

你不能怎樣
但你女友當時應該要去驗傷
保留提告事證
現在才說
想告都難了
不過還是應該提告
即使告不成
也有警替作用
但我猜一直沒去提告是怕異樣眼睛看待吧
如果是要好好開導她
那不是她的錯
她是受害者

作者: s3899617    時間: 2012-6-26 04:17:59

如果是我的話應該馬上去那個男的家仙扁在說了吧 可是要扁就要付出代價
作者: xxzz400    時間: 2012-6-26 05:04:07

當個男人
這種事情不處理怎麼講的過呢
上吧@@
作者: s0915858593    時間: 2012-6-26 08:28:42

讓她知道你是站在她那一方的
作者: 90173859    時間: 2012-7-6 22:28:13

你愛的是她人還是她肉體?????
你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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