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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的起因: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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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6-21 0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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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的起因:神的需要
救恩的起因:神的需要
救恩與神有極密切的關係,這主要與神的兩方面本性有關係。
一、
神的慈愛
神的慈愛最少包括下列幾方面:
(一)神的慈愛非常浩大,完全沒有限制,是超越時空的。祂的愛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不改變。另一方面,祂的愛更是難以測度的,正如聖經所說:「天離地何等的高,神的慈愛,也是何等的大。」
(二)神的愛是沒有條件的
世上甚至親如夫妻子女間的愛都是有條件的,但神的愛卻完全沒有條件。我們是人,就能夠享受到神的愛。人完全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不論任何身份,都可以毫無保留地被接納,不需付任何代價,就可得著神的愛。
(三)聖經說:「神就是愛」
因神本身就是愛。當祂看到罪人在可憐、絕望的光境中,神沒有辦法無動於衷,祂必定要問世人,表明祂的愛。
二、
神的公義
(一)神必定處事合宜,做事有分寸,不馬虎,絕對認真。
(二)祂面對世人充滿罪惡的情況,絕不馬虎了事。若人犯了罪,祂必追討審判。
我們發現一事實,面對著世人可憐的光景,神不能不理會。祂依自己慈愛的本性,極需要拯救這些罪人。但依神公義的本性,祂也不會隨便馬虎了事,一筆勾銷罪惡。所以,神要把祂的慈愛和公義加起來,成就救贖,而這救贖就是耶穌基督。
三、
神的救贖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為了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對自己犯罪所該受的刑罰,仍需要負責。但這刑罰,不是臨到我們身上,而是臨到耶穌基督身上。所以,凡是信靠、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罪人,都不再需要忍受這犯罪的刑罰,因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承受了,這就是神的救贖。
可見在神的救贖中,在祂的慈愛裡,祂願赦免世人的罪;但在祂的公義中,祂則把世人所犯的罪,所該受的刑罰,完全放在自己的兒子身上。這就是從神的公義和慈愛中所產生出來的救恩。
救恩實在是神給予人解決危機的出路,當危機解決後,就會產生幾方面的後果:
(一)人與神之間從此可以溝通無阻。
(二)人與人之間也可以得到溝通。
(三)此後,人再不需要懼怕罪惡所帶來的惡果,就是死亡。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勞,已將我們的罪一筆勾銷,因為聖經告訴我們:「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若你已接受了上主對你的罪的定評,現在必須接受上主對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功勞的定評。不單止要相信,還要接受,還要實行出來。
來源:信仰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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