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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靈修生活(二):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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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6-25 0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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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生活(二):禱告
靈修生活(二):禱告
有一個信主的婦人,在一個婦女的聚會中見證說:「我本不懂得祈禱是能力,直到有一天,一位屬靈的朋友告訴我:要記得,除了神旨意以外的事,沒有一件不是在祈禱的範圍之內。這自我看來,是一個大真理,我越思想這真理,就越想將之付諸實行。讚美神,我已經證實,若我們簡簡單單的信靠祂,我們必得著我們所求的。我們且要天天喜樂,在神面前,不住祈禱。」
故約十五14說:「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坦然無懼的心。」
一、
禱告的內容
(一)感謝
神每天都供給我們各方面的需要,我們能夠有這樣好的享受,實在是神豐富的恩典,千萬別忘記感謝神。
(二)認罪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犯了大小的過失,甚至多到自己都記不清。故每次禱告之前,當細心的反省,一天所言所行,有否得罪神?在靜思的過程中,讓聖靈在裡面光照我們;在禱告中向神承認過犯,求神赦免。在認罪的時候,千萬不要流於形式,變成一種慣性。認罪一定要認真,一定要具體,為著某一樣罪來承認和悔改,求神赦免。
(三)代求
基督徒為別人代求之時,常只局限在主內弟兄姊妹的園子。但代求的範圍,應擴大到不信的人,特別為國家的領導人禱告,為執政者禱告是基督徒的責任。同時,亦當為國家的福音事工代禱,讓更多同胞得到福音的好處。
(四)為自己的需要祈禱
在日常生活中,當然會有各樣的需要、我們都可一一帶到神的面前,求神為我們成就。包括婚姻、前途和自己的靈命,還要加上一顆熱切傳福音的心。
二、
神垂聽禱告的條件
(一)我們的生命不能保留一些還沒有對付的罪。
在詩六十六18「我若心裡注意罪孽,主必不聽。」因為罪會阻隔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故我們需要求聖靈經常光照我們,免得心裡還有隱藏的罪,成為禱告的攔阻。
(二)有信心
可十一23-24,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如果我們有信心,神必定給我們成就,但必定也要按他的意思來安排(約壹五14)。
(三)祈求得準確具體
有時我們祈求得太含糊,就算神垂聽了禱告,也不確知祈求蒙了應允。
三、
神不聽禱告的原因
(一)沒有信心,或仍保留著罪
我們必須有信心,也須在神面前除去一切的罪,神才會垂聽禱告(約九31)。
(二)神不是不聽禱告,只是按照祂自己的意思來成就。很多信徒求神把苦難挪開,卻不想神會借苦難給人更深的鍛練和恩典。
(三)有時,神只是沒有按照我們希望的時候來成就而已。
(四)神有時不聽禱告,是因為我們妄求,即求得不合適,或超過我們的需要。耶穌教導門徒禱告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只該為真正的需要而求。
約十六24「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讓我們都有好的禱告生活,與神有密切的交通。
來源:信仰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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