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能否與住在伊斯蘭國家或遠離伊斯蘭國家的人締結被護條約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7-3 19:33:31     標題: 能否與住在伊斯蘭國家或遠離伊斯蘭國家的人締結被護條約

能否與住在伊斯蘭國家或遠離伊斯蘭國家的人締結被護條約

能否與住在伊斯蘭國家或遠離伊斯蘭國家的人締結被護條約

允許想同穆斯林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伊斯蘭保護下的異教徒締結被護條約。同樣允許同遠離穆斯林區域的異教徒簽訂被護條約。穆聖曾和奈吉蘭的基督徒簽訂了被護條約,並讓他們住在原來的地區中,但沒有和穆斯林住在一起。這個契約保障了他們的人生安全,保護了他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自由,公平對待他們,免遭壓迫。

穆聖後四位哈裏法一直這樣凜遵照辦,直到哈倫熱什德執政時期,他想毀掉這個契約。但遭到艾布哈尼法的弟子哈桑之子穆罕默德的反對。這個契約的內容是:“奈吉蘭和其周圍的基督教徒的生命、財産,均受到真主及其使者穆罕默德的保護,不強迫其主教放棄其權力,不強迫其修士放棄修道,也不強迫占卦者放棄占卦。對他們不能象弱者一樣對待,其血鍰不能按蒙昧時代的血鍰對待,他們不能受到虧折和困難,任何穆斯林軍隊不能賤踏他們的地方,需要讓他們盡義務時,公平的對待他們,不能虧人,也不虧已,誰在以後吃高利貸,我的保護與他無關,他們彼此迫害不受懲罰。本條約書中有真主的庇護,及不識字的使者——穆罕默德的保護,直到真主降下命令。任何首領因自己的利益,迫害百姓想利用本契約時,不得執行。

塞勒哈西說:如果被護民的首領要求允許他在其管轄的人中任意行使伊斯蘭國家中不允許的律例,如處死或釘死在十字架上等時,不得答應其要求。因爲有能力阻止迫害的情況下,承認迫害爲非法。同時被護民在社交問題中必須遵行伊斯蘭教的法律,提出違背被護條約內容的條件是無效的。所以凡不符合伊斯蘭教律任何條件和被護條約都是無效的。穆聖說:“真主經典中沒有的任何條件是謊謬的。

來源:伊斯蘭教法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