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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律未言明的食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7-11 00:51:12     標題: 教律未言明的食物

教律未言明的食物

穆聖未言明的,《古蘭經》未加禁止的食品,根據法學家公決的總則,均爲合法。也就是說:教律未言明的食品,原則上是可吃的,這一規則是伊斯蘭的原則。許多明條說明了這一點。真主說:(他已爲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古蘭經》二:29)。

艾布素爾萊布的傳述:穆聖說:“真主制定了很多主命,你們不可怠慢之,他規定了許多法度,你們不可超越,真主未言明之事是對你們的仁慈,而非遺忘,所以,你們不可深究它。”波斯人賽裏曼的傳述:有人關於奶油、乳酪和野驢的問題請教穆聖,穆聖說:“真主在天經中許可的是合法的,真主在經典中所禁止的是非法的,真主未言明之事是對你們的寬容。”艾布萬尕斯之子賽爾德的傳述:穆聖說:“穆斯林對穆斯林所犯的罪惡莫過於;一人深究未曾對人們所禁止的食物,直至因其深究而被定爲非法。”艾布德勒達儀的傳述:穆聖說:“真主在天經中所允許的是合法的,所禁止的爲非法。真主未言明的是寬容,你們應接受真主的寬容,真主絕不會遺忘任何事情。”接著穆聖誦讀了這段經文:(你的主是不忘記的)(《古蘭經》十九:64)。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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