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關於員工離職的預告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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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RT0623
時間:
2012-7-13 19:20:12
標題:
關於員工離職的預告天數
小弟目前想轉換跑道
現在有兩間公司讓我考慮
但是...問題來了
公司有規定離職預告天數
一年以上不滿3年要20天前提出
勞基法有規定20天是包含例假日的
但小弟的公司卻說例假日不包含在內
新的工作考慮期只有1星期
不可能等我到20幾天滿
想跟老東家好聚好散
又怕失去新的工作機會
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你們遇到這種事情會如何抉擇
作者:
tw00242496
時間:
2012-7-13 19:38:11
一樣先辦離職ㄚ~~~ 其他用請假就好
作者:
29108063
時間:
2012-7-13 21: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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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y-789
時間:
2012-7-14 08:30:36
打電話去公司行政部問...或打給勞工局....
但...走到這一步.你是非走不可了....
看你要不要發狠一點....
"你就說你不讓我早點走.我的心也不在這裡了...
強迫留下來...我會認真做事嗎?
還是越幫越忙???
希望大家好聚好散...沒必要搞到這樣...."
你的話都點到這麼明白了....老闆還要強留你下來....
烈女怕纏夫....你知道該怎麼做的...
上述說的是撕破臉的手段...
沒必要...不必跟公司撕破臉....
作者:
呼呼豬
時間:
2012-7-18 22:56:58
折衷方法可詢問新公司,可否等2星期,可以告訴他(新公司)必竟你也有責任要交接,一週真的有點短,再告訴新公司說,你也不希望用到一個不負責任的吧。
相對,在老東家也不用到20天再走,既然找到更好的,就應該祝福人家才對,大家好聚好散。
大不了離職後,回去拿現金(有些企業若離職程序沒辦好,不會直接匯入帳,要回去拿現金)
作者:
predocjean
時間:
2012-7-19 05:15:44
前面有網友說請假,這的確也是一個辦法。
另外,還是得靠溝通,向新公司和現在的公司都去說明一下目前的處境,或許有通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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