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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審 判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7-17 01:08:24     標題: 審 判

審  判

世上無論任何宗教,都提及審判的存在,甚至一些沒宗教信仰的人,亦對死後的審判確信不疑。但惟有基督教所表達的審判,最有系統和合理。

一、審判的意義
審判基本上是在一個特殊的地位,一個特殊的時間,把人世間所有善惡的事情都揭露出來,使行善的,行惡的,都能夠得到應有的報應。有些是獎賞,有些是刑罰,只有這樣,才可以表彰在宇宙中有真正的公義。

二、審判的準則
在撒上十六7「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這裡已暗示神將如何判斷人,他著重人的內心,因內心的意念才是真正影響外在行為的。

三、誰來主持審判
聖經告訴我們,真正主持審判的不是神,乃是耶穌基督。在約五22,27耶穌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在徒十七31說「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可見耶穌基督必要負責將來的審判,但原因何在呢?
(一)因耶穌基督有完全的人性。祂降生人世,做過真正的人,但祂沒有犯罪。
(二)耶穌有完全的神性。祂知道人一切隱藏的事,所以祂能成為公義審判的主。而祂的神性亦表明有絕對權柄管理世上所有的人。

四、審判的次序
(一)信徒
在彼前四17彼得說:「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其中有幾方面的意義:
1.十字架是審判的地方,而信徒亦已把自己擺在十字架的審判中,故十字架的審判是恩典的審判,我們的罪亦在此歸在耶穌基督身上,祂為我們付上重大代價。
2.林前十一,保羅要我們在領聖餐前,好好的反省自己。十一32:「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在信主以後,我們往往因軟弱而得罪神,神亦會有祂的懲治。
3.林前三12-15給我們一個提示,這審判不是一個定罪的審判,不會影響我們的得救,但這審判要檢查信徒在世上所建立的工程如何。
(二)所有已死、不信者
這是第二批受審判的人。啟廿二12-13告訴我們,這審判在末後的日子,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彼後二9也提到,主會「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三)邪惡的天使
在啟廿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它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除了世上所有的人之外,還有邪惡的天使同樣要面對審判。

五、審判的結局
(一)信徒審判以後的結局,就是得到主不同程度的獎賞。
(二)惡人要陷在永遠的痛苦中。正如可九48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三)邪惡的天使,撒但的結局,是要承受永遠的痛苦。在太廿五41說:「王又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
最後,以詩九7-8的話作互為勉:「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祂已經為審判設擺祂的寶座。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願我們眾人都等候這位審判的主。

來源:信仰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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