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切的啟示都是藉著永恆的道而來,這道太初已存,曾成為肉身,而現今在榮耀裡。
道是神創造、救贖和審判的作用者,曾於耶穌身上成為肉身,道也是神啟示的作用者。神藉著道創造、救贖並審判,也藉這道啟示自己。神秘主義認為神超乎真假善惡,基督教卻認為道是神性的中心。道(Logos)這個字雖是借自希臘語(希臘人用這個字時,不單是指口說出來的話語,也指未說出來而仍存在心思之內的話語──即指理性或因由。)但它在新約中的意義卻不同(猶太人用這個字來指神)。第四福音書中道的觀念,並非後來外添的,並非用此作為吸引希臘讀者的引子。早期基督徒當然熟悉異教有關道的觀念。但約翰福音一章1-14節對道的解釋自成一格,完全異於異教理論。在約翰福音中,道的觀念與神蹟的敘述成為一體,密不可分,耶穌行完神蹟後,受難之前,卷首的主題又再度出現。還有,並非只約翰福音才將耶穌說成神的道(參閱路一;2英譯本:“just as they were handed down to us by those who from the first were eyewitnesses and servants of the word.")。在新約其它地方雖然沒有具體用「道」的這個名詞,但也清楚的表現出耶穌成就了「道」功能。必須從舊約的背景來了解新約對道的觀念,而不是當時希臘羅馬哲學中的道;二者所說的道是截然不同的。我們強調永恆的道是一切啟示的工具,為的是要反對兩種普遍的錯誤:一是把所有的啟示局限於耶穌身上;二是把一般啟示與道成肉身的耶穌分開,好像二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