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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應受遺産的物件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8-9 01:00:37     標題: 應受遺産的物件

應受遺産的物件

根據哈奈菲派的主張應受遺産的人按以下程式分爲:

① 法定份額繼承人。

② 父系直系血統的男性繼承人。

③ 釋奴關係的繼承人。

④ 把餘額複分給法定份額的繼承人。

⑤ 親屬(旁系血親繼承的形式)。

⑥ 交納了被繼承者血鍰的盟友。(通過契約取得繼承權的契約繼承人)。

⑦ 通過認親取得繼承權的認親繼承人。

⑧ 受多於三分之一財産遺贈的繼承人。

⑨ 遺産上繳國庫。


埃及憲法規定的繼承遺産者的順序爲:

1、法定份額繼承人。

2、父系血統的男性繼承人。

3、把餘額複分給法定份額的繼承人。

4、親戚。

5、餘額複分給夫妻之一。

6、釋奴關係的繼承人。

7、通過認親取得繼承權的認親繼承人。

8、受全部財産遺贈的繼承人。

9、國庫。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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