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341341 發表於 2012-8-13 11:32 兩者不可混為一談,因為一個是財產的喪失,另一個是生命的喪失;錢不見了可以再賺,生命沒了拿啥換回?雖然 ...
sammi27122 發表於 2012-8-13 16:02 但是殺人就是得償命... 如果未殺人...男方告那女孩詐欺...那女孩只要裝的皮皮的.. 男方也拿不到任何賠償金. ...
evolllod 發表於 2012-8-13 23:45 該女子把男方給他的[錢]或[物品拿去轉賣]... 然後存到自己的戶頭... 這也算是個證據 ...
咖啡香 發表於 2012-8-14 00:53 我反倒認為,這些只是男方單一的說法,反正死無對証阿... ... 就算事情如男方所言,也不該用這麼激烈的手段 ...
lili341341 發表於 2012-8-14 09:00 既然都說是男方給女子了,也就是物品或金錢的支配權已經轉移到女方身上,就算轉賣後存到女方的戶頭,這證 ...
evolllod 發表於 2012-8-14 22:42 額外話題:所以假如利用美色假裝跟男子交往..這樣騙來的錢...算合法的嚕? ...
lili341341 發表於 2012-8-15 14:25 還是老話一句,在法的立場(不涉及道德),要看取得財物的手段來論定: 交往甜甜蜜蜜,生日時送名牌包或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