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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趕上殯禮的部分“至大詞”者的論斷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10-3 17:03:37     標題: 未趕上殯禮的部分“至大詞”者的論斷

未趕上殯禮的部分“至大詞”者的論斷

未趕上殯禮的部分“至大詞”者,應連續補齊爲可佳。若不還補也沒有關係。伊本•歐瑪、哈桑等人主張:不還補在殯禮中已失去的“至大詞”,須同領拜師一起說“色蘭”出拜。

艾哈默德主張:若不還補,也沒關係。阿依舍的傳述:我說:主的使者啊!我曾去參加一個亡人的殯禮,耽誤了部分“至大詞”怎麽辦?穆聖說:“你聽到領拜師念“至大詞”你就念“至大詞”,你未趕上的,不必還補。”這已說明,殯禮中的“至大詞”和會禮中的“至大詞”是一樣的,它們是連續的,故失去的不必還補。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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