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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背叛 我好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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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會飛
時間:
2012-10-10 04:50:35
標題:
背叛 我好困惑..
先跟大家簡單說一下
我媽媽因為我考上了國立大學買了一件紫色很好看的外套給我
那一件要4000,所以我一職很寶貝,很珍惜它
但是有一天外套不見了 我非常心急 到處地找 朋友宿舍 系館 室友甚麼都詢問過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有結果
我猜想是不是放在我朋友A的房間 於是我就跑去問他 A說沒有沒看到
我也有請舍監幫忙注意,但是一直沒有下文.
就這樣過了一年到了二年級上學期 我才知道了真相..
聽A當時的室友(B)說 其實我的那件外套是放在A房間的
但是A卻藏起來不讓我知道 A室友B跟A說你把外套還給他吧
但是A卻說 不要 這就是他的個性 忘東忘西的
到了重新抽宿舍要清宿的時候 B又看見了外套並在一次說 A你要不要把外套還給他
結果還是 不要 就這樣 那件外套就不知道被他拿去了哪裡
當我知道這消息的時候 我真的非常憤怒也很難過... 我們至少認識了6年以上同班同系了4年
他根本把我當狗看待 有利用價值就來找我 沒有的時候鳥都不鳥我
我也清醒了 是時候該切斷關係
但是我再考慮一點 我可不可以告他偷竊? 已經有證人(B)就是他當時的室友
他滿20 我也滿20 或是各位有甚麼更好的解決辦法 因為我好無助.....
對不起不會排版
作者:
夜靈
時間:
2012-10-10 06:20:20
嗯.....人生當中本來就有一些不盡人意的事情..
用一件4000元的物品可以看清跟認清一個人時..小弟我覺的是非常的便宜..
用背叛這個字眼來說...是有點言過其實了..他只是不把你當朋友看罷了..
如果真想給樓主一個改變壞習慣的機會..那他再一定的時間跟機會時會將東西還你..
話又說回來如果要告他也不是說不行..只是偷竊屬公訴罪..如果樓主的朋友求你別告他
而你又想撤消告訴時..那也不行了..偷竊屬公訴罪你不告..檢察官都會幫你告下去..
到最後...不要說朋友做不下去..你們最後也只能當仇人的份了..更何況你們還是同學..
還是系友..上課也會碰面..畢業以後同學會時大家還要不要見面..
我回這貼子..不是要你姑息他畢竟他又不是一直偷你東西.只是要樓主三思而後行..20歲的你...朋友可能不差他一人
當你離開學校後...再遇到同樣的事情時你反而會感謝你這個同學...
因為他讓有你有高EQ去處理事情而不會得罪朋友.....也有可能是你以後的上司喔!!!
希望有幫到你.. ^^~
作者:
會飛
時間:
2012-10-10 11:26:47
夜靈 發表於 2012-10-10 06:20
嗯.....人生當中本來就有一些不盡人意的事情..
用一件4000元的物品可以看清跟認清一個人時..小弟我覺的 ...
昨天有跟B討論了一下 (B其實被他婊的很慘) 我會去當面跟他要回來
若是他跟我裝傻或是一副還你就還你的態度或更糟糕 那我可能不會就算了 因為他暗中統我刀的情況也有1.2年
我只是不想再忍了
謝謝給你給我的一些建議 !!
作者:
29108063
時間:
2012-10-10 14:2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prettia
時間:
2012-10-10 17:09:24
本帖最後由 prettia 於 2012-10-10 17:10 編輯
我覺得這種人..旁邊有人勸他好幾次
他一次都沒有考慮有要還的意思
那我覺得你也可以不用留情
畢竟你說是6年的朋友他對待周遭的人也是這樣
那代表這個人的人品就是有問題
這6年來你把他當朋友的時候人品一直有問題只是一開始問題不大
日久見人心
還有就算這種人以後有可能是你的主管
你想他在學生時代就做這樣的是
當你的主管還有甚麼更恨的是做不出來
也許踢你走的就是他.還在你面前說.我在幫你跟老闆說說看
講一套做一套
告吧!
這種人就是要給他教訓
你可以找懂一點法律常是的老師或是到警察局去問問看
不是每種情都可以留
他都偷你的外套
下次不知道又要偷你甚麼
作者:
prettia
時間:
2012-10-10 17:19:44
你可以再找B叫B故意在去問A記得叫B把它們的對話都錄音起來
作者:
a859231255
時間:
2012-10-10 21:38:33
直接去跟a講,那件外套值多少錢,
如用這些錢看清一個人,那也足夠了!
不管他會如何反應,起碼你已經將心中的不滿說出,
也不會那樣的不悅!
作者:
kinhwa
時間:
2012-10-10 21:47:32
他都不怕你死了 你還怕她活啊 ??
這種自私的人 不是能當(朋友)的人 該給他一點教訓
贊成你找B 一起找他要衣服 必要時找師長一起去
作者:
天下第二帥
時間:
2012-10-10 22:00:09
本帖最後由 天下第二帥 於 2012-10-10 22:01 編輯
B同學還被婊.......我都看不下去了
說樓主忘東忘西只是藉口拉
他有沒有穿過那件外套?
就藏在那邊?
那他一定看你很不爽
寧可把東西藏起來不用,也不讓你知道在哪裡
他根本不是你朋友,或許他只是有需要才跟你聯絡的人(我想你自己也知道)
不過要怎麼處理還是你決定
或許他已經賣掉了?
4千的外套已經不便宜了
對於學生來說
我覺得是很好的東西
作者:
sam520672000
時間:
2012-10-11 15:44:48
自己想a下來還說你忘東忘西... 難怪他會被稱為"A"同學
對這種人越仁慈,他們越不懂得珍惜,我也是大學生,大學生活就是一個小型社會
在生活裡面不要求獨大當頭,但我也不會讓自己過的很卑微,也要隨時保持戒心
4000元看清一個虛偽的朋友如同1樓大大所言,便宜了
如果那外套妳真的很喜歡,就積極的要回來吧,如果你放的下就讓他去吧
PS.如果是我應該會當面要,然後告知他法律途徑
作者:
dg88868
時間:
2012-10-11 22:51:06
同學,你已經20歲了,拜托你成熟一點,
如果你要找人扁他一頓我沒意見,
但你要循法律途徑解決,事情盡不是你想的那樣,
你現在有的是人證而缺乏物證,
B同學是否願意店在來作證還未知,
就算B同學肯出來作證,
但捉贓拿贓,如果衣服不在房間裡,
你們也不知道衣服現時在那,
跟本沒有證據證明A拿了你的衣服,
就算有衣服在,你能拿出發票證明衣服是你買的嗎?
在法律上你沒有勝算,更會多受氣一次。
如果單憑某人的指證就可入人以罪,大家都有被冤枉的風險!!!
作者:
speed33
時間:
2012-10-19 14:35:51
沒關係啦 4000元 看輕一個人
我一位好兄弟 30多萬元...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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