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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個關於借錢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各位大大 水水 [列印本頁]

作者: 迷彩君    時間: 2012-10-30 18:44:07     標題: 有個關於借錢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各位大大 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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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81    時間: 2012-10-30 21:13:10

借錢給朋友.就要有不會還錢的心理準備.否則會因為此借款而朋友反目成仇
作者: y59709    時間: 2012-10-30 21:29:32

富在深山有遠親,貧在鬧市無人問

借出去的錢與物,就像遭偷兒光顧
作者: altavista    時間: 2012-10-30 22:23:33


侵占罪不會成立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這就是侵占罪的條文
這裡所謂的"物" 必須是有形存在的"動產"或"不動產". "權利" 不能為侵占罪的客體
你那個"朋友"是欠你錢.這是"債權".是無形的權利.所以不能成立侵占罪
你想討錢.只能透過 民事訴訟.建議你先發個 存證信函給他
一來取得你有催討過債權的憑證.二來有些人沒經驗.收到存證信函會怕下一步就是被告.就會趕快還錢了
另外通話紀錄...只能證明你有與他連絡過的事實.無法證明你們之間的連絡內容
所以去申請通聯紀錄...是沒用的
(你不是以為通信紀錄就是把你們的通話內容給逐句錄下來吧 ?)
作者: 鑫ㄚ    時間: 2012-10-30 22:29:22

借據要在借錢的同時就要寫, 事後沒評沒據很難要錢

前提是不想翻臉的情況下, 那當然你有翻臉的決心那

錢一定要的回來, 只在你一念之間  ~


作者: lkkti    時間: 2012-11-3 00:54:49

十幾年前,因為是好朋友,我還到對方家裡去,因為朋友的父母也很熟,結果下個月再打電話去的時候已經變成空號了,在趕去他們家的時候已經是空屋了,再借這位好友之前,其實也已經借過很多筆給好友與同事,最少都有一萬元,直到這一個避不見面又消失之後,我從此之後就不再借錢給任何朋友,寧可被罵,難怪以前我的阿姨告訴過我,若借錢給朋友就會少了一個朋友,給錢給朋友至少朋友還會聯絡,就看你自己如何去想。我目前的經驗是,還沒有成功的拿回一筆錢。只有臨時借的幾百元都會回來,上萬元的沒有半個人還過我。所以要借錢給朋友要三思@@
作者: NO9999    時間: 2012-11-3 01:13:32

建議 催討 就是討自己的就好 ! 省事 又少麻煩!

至於借據 的確可以要求簽署! 通常 如果賴著不鳥你

可以用錄音作為證據 雖然在法庭上 錄音 不可以當為直接證據 (對方家人對談的也可以)

但是如果萬一搞到這麼糟 要上法院 通常 因為金額不多 我相信他會還的!

說真的5000 確實也是個數目! 可是.....算了吧 ! 5000買教訓! 真的也有很多人連500沒有!

當做善事吧 !


作者: Ayi..gentle    時間: 2012-11-4 12:58:54

唉  這種朋友  ...

先嚇他說不環   會尋找法律幫助
分期付款環也行
作者: 你對我很重要    時間: 2012-11-4 21:05:59

借錢的是你朋友不是他父母,

通話記錄 可以當證據嗎?
通聯記錄可以當成證據 但是我要順便借你的問題澄清一般人的錯誤觀念 通聯紀錄只能證明有通話的記錄 不能證明通話的內容 電信業者除非得到法院的令狀 才會進行內容的截收 而且這些罪必須是通訊監察保障法內的明文重罪

如果迷彩君真的想把錢拿回來,你就去警察局問,比較快..因為這裡說的不一定對.
最後決定是你自已........
祝你把錢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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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別人錢不會超過5百元..在看有沒有主動還錢.如沒有下次就不會借錢給他了
我借3元..也會還...我不管我借多少錢,我都還...很多人會借我錢
借錢給朋友.就要有不會還錢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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