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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車禍 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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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haxd
時間:
2012-12-17 21:13:38
標題:
車禍 責任歸屬
2012-12-17 21:13:13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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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明一下:
發生在雙向單線道上!!!
我是B... 我騎車騎在比較靠近雙黃線 我是直行車 車速約40~45
A是在馬路中間 閃左方向燈 往內側想跨越雙黃線
我看到要撞上 往內側閃避 A車 左轉撞上我的旁邊 但是他還沒完成跨越
這樣的肇事責任 比重大概怎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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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dneypu
時間:
2012-12-18 10:35:55
網友門再如何表達意見, 也無法改變交通裁決的進行先交付裁決吧!
作者:
mars123123
時間:
2012-12-30 02:21:37
一般來說他的錯噢 你直行車路權就是你的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作者:
happygash
時間:
2013-1-11 20:49:02
其實車禍的責任判定通常都不會有完全歸屬的判定,
因為至少都會被說"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親自發生的車禍就是這樣...
作者:
龍池
時間:
2013-1-12 03:22:56
現在是絕對路權制 打方向燈他就是轉彎車 路權是你的 他是未依規定讓車 所以你贏面大 受傷的話記得要驗傷 不管他過失幾成 都符合過失傷害(刑法) 別損失自己的權益
作者:
無敵小強
時間:
2013-2-11 23:12:41
我們能給你的 也只是大家的經驗!
最後結果如何 還是要看裁決所 祝你好運!
但是感覺你錯比較少~
作者:
龍池
時間:
2013-2-14 02:51:35
只要妳有時間閃避 或應該可以提早發現或預防發生 妳就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時候鑑定會時的說法就很重要
你要咬死他 說她在你右前方約一兩台機車距離 突然急轉過來 我向左閃避 但還是無法避開 還是遭撞(就算不是 也要說是這樣)
這樣鑑定結果出來 你有很大的機會會變成
A車 : 無注意後方有無來車 未依規定讓車 為肇事主因
B車: 因A車未依規定讓車 導致B車閃避不及 無肇事因素
所以在車禍鑑定中心時 你的說法很重要 如果無監視器 或行車記錄器 咬死就對了
我也類似這樣 只是我是被汽車右轉撞到 我目前經法院移送的鑑定結果為 無肇事因素 希望有幫助到你
作者:
123241004
時間:
2013-2-15 01:22:05
都不對阿 因為這種車禍我發生過類似 答案就是!!!!!!! 你沒有保持行車距離! 這種就輸了 相信我....因為我已經上訴過一次了 判決一樣
作者:
0955857677
時間:
2013-2-17 04:26:34
如果再機車到上撞上妳一定贏的
但是在汽車到上就要分幾分之幾的責任了!
作者:
jermey06
時間:
2013-2-20 16:06:18
基本上都是他的錯
因為雙黃線不能迴轉^^
就連汽車 也不行^^(雖然還是一堆人造迴轉)
不過那是他們運氣好 沒撞上去 萬一有 都是迴轉車的錯^^
作者:
j8122322
時間:
2013-6-16 15:26:26
這可能就要看車禍裁決所的決定,如果他是雙黃線左轉,那應該你的比重會少一點
作者:
cc蓮霧
時間:
2013-7-22 11:02:16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但是對方也會說 尚未保持行車距離...
作者:
mt1977
時間:
2013-7-28 01:21:36
那是他的錯.........
你撞他剛好吧....車有壞嗎
全叫對方修好
是他太誇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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