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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誇張!15歲小情侶受同學起鬨 教室上演「活春宮」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12-26 18:07:26     標題: 誇張!15歲小情侶受同學起鬨 教室上演「活春宮」

誇張!15歲小情侶受同學起鬨 教室上演「活春宮」

  真是太荒唐,學生竟然在教室公然「嘿咻」!一對年僅15歲的高一小情侶,竟然在同學的起鬨下,在教室內當著3名同學上演「活春宮」,過程被圍觀的同學拍下,事情不僅在校園傳開,不雅照也在同學之間流傳。事後一名學生家長發現孩子手機竟有不雅照,跑去詢問校方,才得知事態嚴重,將這對小情侶停學2周處置。
  發生這起小情侶公然在教室「嘿咻」得離譜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某所高職。14日上午,一名學生家長拿起兒子的手機,原本想打開相簿了解兒子的交友狀況,不料卻意外看見學生在教室內的性愛照,母親驚嚇之餘趕緊詢問兒子,少年才說這是在月初某日下午集會時,因為他身兼學校幹部不須參加,當時在另外3名同學的起鬨下,男女主角在教室內大膽做愛,被圍觀同學拍下流傳。
  母親一聽當天下午前往學校詢問教官和導師,不料校方卻不知發生這樣離譜事件,僅對該名家長表示「我們會調查!」學生家長氣得大罵「學校什麼都不知道,小孩在那邊讀書,真的很擔心。」校方當天找了這2名男女學生了解情況,事後做出將2人停學2周的處置。
  同校學生表示,「同學在教室內做愛的消息傳開,隨即造成轟動」,另有同學表示「有常任董事在周會提醒不要有太親密的動作,對外張揚者退學處分」,但校方目前不願回應。不少專家表示,校園發生學生公然嘿咻一事,顯示學生的性教育仍舊不足,包括規範、性知識和法律等各面向都該加強,學校與家長都應正視。

法律教室:

◎按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對小情侶年紀皆未滿16歲,顯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才會大方在同學面前進行口交,發生性關係。

在教室內當眾嘿咻的小情侶未滿16歲,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嫌,最重可處七年徒刑,但因雙方皆未滿18歲,依據刑法第229-1條(兩小無猜條款),屬告訴乃論,須由雙方家長提出告訴;而若雙方是在情投意合情況下發生性關係,家長可提告,但法官也可依據《刑法》「兩小無猜」條款,得以減輕其刑責。

◎而在「學校教室」這樣一個「不特定人得以自由進出的場所」公然發生性關係,已足以構成刑法第234條第1項:「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為猥褻行為」的犯罪要件,若成立公然猥褻,最重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對於有在旁觀覽同學將小情侶性愛過程拍攝下來,並上傳到網路上分享的行為,這可能會有散播猥褻物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觸法可能性;因為,依據刑法第235條第1項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都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如果按現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法律規範,拍攝、製造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是散布、播送或販賣所拍攝、製造的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的話,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是單純持有,最重也可能會被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這起離譜的校園案件,學校方面要做的不只是處罰涉案同學和進行輔導而已,更應該強化校園法治教育,讓學生了解現行法律規範和觸法的嚴重性,才能避免學生因一時情慾,而公然上演違法的脫序行為。


來源:聯晟法網

作者: kinhwa    時間: 2012-12-26 19:15:16

這種事怎麼有臉怪學校! 明顯就是家長自己的問題啊!
反正什麼事都怪學校怪老師就好了嘛!
家長只會出事的去罵別人,都沒想過自己的小孩跟自己
生活了15年,到底是誰該最了解他?
作者: 布丁烏烏    時間: 2012-12-27 08:12:12

家長都不了解自己的孩子
怎能一直怪學校怪老師
出社會就變成怪老闆怪警察怪國家了
作者: 期待的人    時間: 2012-12-31 11:56:52

真的很誇張  現在的小孩好開放喔
作者: bruce0308    時間: 2012-12-31 15:03:32

家長只會出事的去罵別人,都沒想過自己的小孩
真的很誇張  現在的小孩好開放喔~
跟網路有關吧
作者: popopig    時間: 2012-12-31 16:09:31

真不知現在小孩子在想什麼
作者: lkkl20111    時間: 2013-1-3 14:52:24

我覺得家庭因素占大宗吧
畢竟小孩都一樣
沒有啥以前後來之分吧
家庭是最大的因素

作者: lla    時間: 2013-1-6 14:55:41

說實話老師也沒有在場~怎麼可能會知道學生做了甚麼事呢?最好笑是家長吧!
作者: well0078    時間: 2013-1-6 16:37:58

太誇張了辣
怎麼會無人制止呢?!
作者: kevin927    時間: 2013-1-8 14:43: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icesasa    時間: 2013-1-9 0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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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pis540    時間: 2013-1-9 04:05:01

這都要歸功抹位明星的功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作者: a2710253    時間: 2013-1-15 01:06:59

感謝大大的貼文~讓我又獲得一項知識
作者: maskone122    時間: 2013-1-15 21:34:55

職得深思的問題
大家都要負起責任
身為家長如果能懂得反省,或許今天他的孩子就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吧

作者: dickyesyes    時間: 2013-2-13 00:04:00

現在的小孩子常常會做這種事~不外乎是家長太疼~而出事都是別人家的孩子帶壞的等等之類的話
作者: ryan3857    時間: 2013-2-13 03:59:36

哇......太震撼了.....小朋友靠著網路發達,可以接觸的東西太多了,家長自己要把關..這要如何靠學校跟老師呀....不能打不能罵....現在學校只希望平安無事就好.....哪管的妳是好是壞...沒事天下太平就好....
作者: piyopiyo    時間: 2013-2-13 11:08:11

好扯喔~旁邊的同學也太誇張了~起鬨的同學都該抓去打屁股重新教育

小情侶也要學著拒絕~這種事怎能當著公眾場所還有眾人做>"<
作者: 5711438508    時間: 2013-2-13 19:18:19

現在這社會就是這樣 只會怪別人 難道小孩做的這些事 是老師教的嗎 除非學校有隨時的監視器一直看著 可這樣又說沒隱私 父母兩個人只看顧幾個小孩就沒法完全了  還敢說學校或老師一個班級幾十個人
作者: 太依賴    時間: 2013-2-14 10:13:33

這太扯了吧 建康課因該會有上到阿 真是的 年輕人都愛亂搞
作者: 李仁    時間: 2013-2-16 16:44:05

真的很誇張  現在的小孩好開放喔  真不知現在小孩子在想什麼
作者: jayan    時間: 2013-2-17 15:36:48

納悶  做這種行為的動機.....
作者: jimmy19776666    時間: 2013-2-17 20:00:03

感謝大大提供許多生活知識!真是無限感激!!
作者: victor90038    時間: 2013-2-18 08:48:36

在課室, 在其他人面前,  也太過份了吧
作者: kj8g51un6    時間: 2013-2-18 18:05:29


家長都不了解自己的孩子
怎能一直怪學校怪老師
作者: ericliu534    時間: 2013-3-4 16:10:56

kinhwa 發表於 2012-12-26 19:15  
這種事怎麼有臉怪學校! 明顯就是家長自己的問題啊!
反正什麼事都怪學校怪老師就好了嘛!
家長只會出事的去 ...

說的沒錯 ! 發生這種事 家長應付大部份責任 !! 我自己本身也有小孩.這件事值得作家長們的警惕.注意叛逆期小孩子的身心發展.另外 我聽我兒子說 他現在小五 . 在他小四時就有同班同學會抽煙. 我當時聽了都傻了. 現在的小孩因為父母都忙於工作.都沒時間多陪陪小孩
作者: z120875279    時間: 2013-3-5 04:09:22

現代社會是否越來越誇張了呢?
作者: cola.chen412    時間: 2013-3-6 02:55:17

世風日下。難到真沒有禮義廉恥嘛。難到16歲了沒辦法分辦是非嘛。做愛就算了。還公然做給大家看。我聽了都快暈了。道德淪喪到這種地步嘛。這是社會文明該有的產物嘛。真是無言以對。都不知該說是誰的錯唷。
作者: 插插樂    時間: 2013-3-9 10:27:05

現在小孩真是大膽,年齡層逐漸在下降~學校是該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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