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證婚人品行端正是否爲條件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1-23 01:51:06     標題: 證婚人品行端正是否爲條件

證婚人品行端正是否爲條件

哈奈菲派主張:證婚人品行端正不是證婚的條件。因爲品行不端者證婚,婚約有效。凡能主婚者均可勝任證婚,證婚的目的在於公開婚姻。

沙菲爾派主張:證婚人須得品行端正,穆聖說:“有效的婚姻需要有主婚人和兩個公正的證婚者。”若不明身份、行爲的人證婚,那麽,婚約有效。因爲請普通人證婚,難以瞭解他是否品行端正,和是否有過前科,而只能以其表面而定。

如果訂婚後,方知證婚人有過前科,那麽,這對婚約無任何影響,因爲婚約已按其表面行爲而締訂。

來源:伊斯蘭教法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