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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什麽情況下不給聘儀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2-7 00:43:10     標題: 什麽情況下不給聘儀

什麽情況下不給聘儀

同房之前,女人叛教,或因男人困難,或他有缺陷,而女人自行解除婚約時,男方免付全部聘儀。或婦方有缺陷,或因少女成年後另行擇偶,而男人解除婚約時,對女人不付一點聘儀,女人也不該得到男人的禮物。因男人交付聘儀前,她放棄了補償的機會,也無補償可言。象商人把貨物交給買主前損壞了貨物一樣。

如果女人和男人同床前,她讓掉聘儀或贈與男人時,男人免付所有聘儀。因爲寬免聘儀是女人獨有的權利。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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