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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奈菲派對生活費標準的主張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2-18 00:20:15     標題: 哈奈菲派對生活費標準的主張

哈奈菲派對生活費標準的主張

哈奈菲派主張:教律未規定生活費的具體數額。丈夫必須給妻子提供夠用的食品、調料、肉類、蔬菜、水果、油類、冬夏的服裝、及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東西,這都需要因地、因時、因能力而定。無論妻子窮、富,按丈夫的能力給妻子提供生活費。真主說:(教富裕的人用他的富裕的財産去供給,教窘迫的人用真主所賞賜他的去供給。真主只依他所賦予人的能力而加以責成。在窘迫之後,真主將給寬裕)(《古蘭經》六五;7)。又說:(你們當依自己的能力,而使她們住在你們所住的地方)(《古蘭經》六五26)。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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