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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典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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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4-3 00:12:16
標題:
典 押
典 押
真主說:(各人將因自己的營謀而作抵押)(《古蘭經》七四:38)。經文的含義是:每個人將因自己的所作所爲而被拘禁。衆學者認爲:按商業法抵押的含義是,債務人把自己有價值的財産抵押給債權人作爲清償債務的保證。無論抵押的實物與債相等或不等。如一人向另一人借債,他爲借債給債權人抵押了相當於債務的不動産或牲畜,直到清償爲止。這種抵押是符合教法的。借方稱之爲抵押者,貸方稱之爲被抵押者。被押的財物稱爲抵押品。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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