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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什麽情況下可以解除雇人經商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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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4-17 00:26:07
標題:
什麽情況下可以解除雇人經商的合同
什麽情況下可以解除雇人經商的合同
l、不履行雇人經商合同有效的有關條件:如果雇員收到雇他經商的資本經營後,雇主不履行雇人經商合同有效的有關條件,那麽,雇人經商的合同已廢除。雇員只能得到相應的工資,因爲他已按雇主的同意去經商,他承擔了與工資相當的工作。若經商獲利,或虧損,均由雇主負責。如果他疏忽怠慢造成財産損失,則由他負擔。
2、如果雇員因疏忽怠慢或玩忽職守而違背合同規定,則可以解除雇人經商的合同。如果雇員造成財産損失時,他要賠償,因爲他是肇事者。
3、如果雇員或雇主亡故,則可以解除雇人經商的合同。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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