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可否轉借或出租借用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4-24 10:25:53
標題:
可否轉借或出租借用物
可否轉借或出租借用物
艾布哈尼法、馬立克主張:借用人可以轉借借用物,即使未取得出借人的同意。但雙方使用的用途必須是一致的。罕伯裏派主張:借用人可以自己使用借用物,也可以讓他人爲他使用。如果轉借和出租時,須經出借人的同意。如果未取得出借人的同意,轉借後損壞時,出借人有權讓任何一方賠償。最好由借用人賠償,因爲借用物經過他的手後被損壞,應該由他賠償。
來源:伊斯蘭教法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