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借用人必須返還借用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4-24 10:26:49     標題: 借用人必須返還借用物

借用人必須返還借用物

借用人用畢後,必須返還借用物。真主說:(真主的確命令你們把一切受信託的事物交給應受的人……)(《古蘭經》四:58)。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你把信託物交給委託者,你不可欺詐他欺詐你的人。”艾布吾瑪麥的傳述:穆聖說:“借物必還。”

來源:伊斯蘭教法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