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借用人必須返還借用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4-24 10:26:49
標題:
借用人必須返還借用物
借用人必須返還借用物
借用人用畢後,必須返還借用物。真主說:(真主的確命令你們把一切受信託的事物交給應受的人……)(《古蘭經》四:58)。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你把信託物交給委託者,你不可欺詐他欺詐你的人。”艾布吾瑪麥的傳述:穆聖說:“借物必還。”
來源:伊斯蘭教法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