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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保賠信託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4-26 01:51:46     標題: 保賠信託物

保賠信託物

受信託者不賠償信託物,惟有保管不善或故意損壞信託物時,則不然。穆聖說:“不欺詐的借方不賠償,不欺詐的受信託者不賠償。”舒爾布之子阿慕爾的傳述:穆聖說:“受信託者不保賠。”一說:“受信託者不負賠償之責。”艾布伯克爾裁決:裝在皮袋中的信託物,因皮袋破裂損失時,不必賠償。祖白勒之子吳勒外給阿布頓拉哈曼之子艾巴拜克寄存了白尼穆蘇阿布族的財産,後來,寄存的財産被損失,吳勒外派人去告訴艾巴拜克:你不必賠償,你只是受信託者。艾巴拜克說:我知道我不負賠償之責,但你絕不要給古萊氏人告訴;我所保管的信託物被損失了,最後艾巴拜克賣了自己的家產,還了寄存物。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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