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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投票活動] 教頭陳峰民 還有職棒夢(是否該給予無罪定讞的球員一次機會?) [列印本頁]

作者: dcl    時間: 2013-5-5 18:03:52     標題: [投票活動] 教頭陳峰民 還有職棒夢(是否該給予無罪定讞的球員一次機會?)

本帖最後由 dcl 於 2013-5-5 18:06 編輯

〔自由時報記者林世民/新莊報導〕
前La new熊隊(Lamigo桃猿前身)捕手陳峰民,首度率領基層球隊就打出佳績,儘管充滿成就感,但他坦言難以忘情重返職業舞台,希望有朝一日能藉此證明自己的清白。
「就是不想留下灰色地帶,讓別人有話柄,如果能重回中華職棒,至少能代表我是清白的。」陳峰民2010年被捲入職棒假球案,被檢方起訴求刑1年半,因此遭La new熊開除,最後高院判陳峰民無罪定讞,但已被貼上標籤的他,還是無緣重回職棒。
陳峰民表示,回基層貢獻心力原本就是退休後計畫,只不過這中間經過了些許波折,讓他不甘心就這樣結束職業生涯,「現在帶小朋友練得比在職業時更多,狀況應該沒有太大問題,不過崇明在我最低潮時扶了我一把,目前會把學校放在第一位。」
陳峰民沉潛1年後從基層出發,首支帶領的球隊就是崇明國中,「球隊剛成立時什麼經費都申請不到,只好全都自己來,連球棒都是一支支買來的。」他說,這個過程讓他體會很多,也更堅持要讓小球員懂得自主性與品德教育,唯有如此,他們的未來才會走得更長遠。








剛剛看完了這篇報導,陳峰民還有職棒夢
我雖然不是前La new熊隊(Lamigo桃猿前身)的球迷
但我知道他實力算是還不錯的球員
若是像這樣的球員經過調查是無罪定讞!
是否應該給這樣的球員機會呢!?
畢竟好人才少有,若是只是因為調查中被懷疑而起訴
但是最後調查是確定無罪的~那豈不是可惜?
我知道多少還是會有疑慮的....(嘆
希望球員能夠愛惜自己的羽毛
不要再讓我們失望了!
今年的棒球真的真的好好看
也回春了!
球迷回來了
但希望簽賭案不要回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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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89051    時間: 2013-5-11 11:54:44

我是覺得

不應該給他機會

如果給他機會

那以後大家都像他一樣

那中職還有看頭嗎?
作者: engry-bird    時間: 2013-5-11 13:32:20

這真是兩難啊..想在繼續職棒...我想應該是不可能囉..畢竟造成很大的傷害..
作者: laingboo    時間: 2013-5-12 00:59:09

大大是說,也要給come on曹一次的機會囉!??





我不屑~~~~
作者: 黃涵悅    時間: 2013-5-12 17:49:18

職棒才剛有起色。
再給他們機會。
在造成話題。
我看職棒就要包齊來放。

作者: ..凌風..    時間: 2013-5-13 02:48:04

我絕得還是要給那些無罪的一次機會...
作者: jawf    時間: 2013-5-13 11:56:11

球技好也要表現出相對應的球品道德才對
無論法官如何論定他無罪
都無法抹滅他曾經拿了集團的錢的事實
只在於法官在法律面判定無打假球的實證
真的是清白的 就不會如此平靜面對司法
應該是到處申訴才是正常 這批球員面對司法都一個樣
我想這位球員可能是告知打假球但又不太敢打假球 但結果是符合打假球集團的要求
事後集團認定他有功就給錢 而法官判定他無打假球的實證
我想這種可能性是有的
而且如果是隊友把錢轉給你 請問你為何也要拿呢
中職可以容許這種灰色地帶嗎
所以法律前他或許是無罪的
但道德上卻是傷了球迷的心
或許他的球技不錯 讓中職失色不少
但中職如果連這種灰色空間都要容忍
就奉勸有潛力的中職球員去國外打拚吧
這樣的中職是無法吸引球迷的不是嗎
早點打算才有好將來
犯錯就是犯錯 即使對中職是小傷也是污點
容許這類人存在 請問我們這些會進場看球的球迷是為了什麼買票看球
為了看不定期的假球賽嗎 我想絕對不會是吧
江山代有才人出 有嫌疑的球員就讓他走吧
如此才是職棒存在的價值
作者: jy748989    時間: 2013-5-15 19:15:51

打假球的就不用再回來了!!!!
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球迷
作者: bearwillis    時間: 2013-5-17 17:08:50

台灣有一種特別的文化叫鑽漏洞!也就是灰色地帶!同情在台灣是不管用的!通常會有不法組織或球員利用灰色地帶重起爐灶!說句比較明白的!誰叫你當初要碰這些人事物!!!不想想~因為自己的好奇心.貪心...害職棒沉淪多久!也不要再怪以前學校制度!現在是成年人!必須對自己負責!聽太多這些狗屁倒灶的話了!!!!
作者: 佐佐佐    時間: 2013-5-23 09:22:51

如果沒有涉賭  是應該給予機會
有涉賭的人應該給予重刑~~
作者: toyahung    時間: 2013-5-23 09:48:55

既然無罪定讞應當給予機會!重圓職棒夢!
作者: ian800324    時間: 2013-6-6 17:14:56

既然無罪當然要給他機會

但是

以他的的年紀 重返職棒也差不多當教練了......
作者: mayday6308    時間: 2013-6-15 16:28:31

我覺得現在回去中職恐怕也不主戰先發了

以後可以用教練身份回去中職
作者: juuhorng    時間: 2013-6-18 02:48:03

應該要   有罪從嚴    無罪當然就不該剝奪他的棒球路囉
作者: peavy1128    時間: 2013-6-20 01:39:40

可惜了 城島峰民  昔日lanew主戰捕手
作者: qaz800916    時間: 2013-6-29 01:12:34

個人覺得在台灣應該回不暸職棒了吧 !!! 誤會一個仁造成他人生的改變 !!! 真的是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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