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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兩棲動物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5-9 00:05:23     標題: 兩棲動物

兩棲動物

伊本•阿拉比說:禁止食用兩棲動物,因爲禁止食用的證據和允許食用的證據同時存在。但爲了小心起見,食兩棲動物爲非法。

有的學者主張:凡是在海中生活的兩棲動物爲合法,即使能生活在陸地上。但禁止捕殺青蛙。奧斯曼之子阿布頓拉哈曼的傳述:一個醫生請教穆聖能否用青蛙制藥,穆聖禁止捕殺它。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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