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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主受苦是信徒的深度信仰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5-13 01:25:25     標題: 為主受苦是信徒的深度信仰

為主受苦是信徒的深度信仰

保羅勸勉腓立比教會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立比書一29),旨哉斯言!保羅這句話中,點出了信徒的三種境界;首先是「蒙恩」,即初信時期;蒙恩得救是初信的光景,一個蒙恩得救者接受了聖靈光照,在神前認罪悔改,蒙主寶血潔淨,成為一個新人,走出黑暗,進入光明,獲得拯救,是一個重生的嬰兒;是餵食靈奶的階段。

這個在靈裡的新生嬰兒,在日服靈奶中不斷地成長,便進入信仰的中階;由信靠主並順服主而走上了信仰的第二階段;但這個階段的信仰並非易事;是要付出一些犧牲,才可以達成。這裡所說的順服,祇是理性的信服;這種順服是很自然的,靠信心水到渠成,合情合理。例如信徒平時在教會中的服事,做禮拜、奉獻,甚至擔任教會中的職務如長老、執事、傳道等,皆為「信服基督」的一般表現。

這樣,信徒大都會停在中程信仰生活中過一輩子,是信心維穩與淡定的「正常」信仰,因信仰也是可以理性接受的。但要再向前進,便舉步維艱了;以宣教為例,偶而參加一次「短宣」,不會影響信徒的正常生活,教會與信徒皆大歡喜。但如果宣教的對象,你心中不認同,這些人為你生平所痛恨的,是原本「應該滅亡」的一些「惡人」,你還會去嗎?以約拿為例,接到的命令,是神要他去尼尼微城宣教,他便連忙往他地逃跑了。若僅是不合你的意願,但並不損及你的利益,人在合理的情況下,也可以「順服」;但如果嚴重到危害到你切身的權益,是你認為「不合理」的情況下之任務,要你去完成,你還能接受嗎?亞伯拉罕接到的一個命令,是神要他將獨生子以撒殺了,在祭壇上獻為燔祭,這種既違反人道,又不符合神性的任務,你還可以順服嗎?有限制的順服,一般信徒都能接受,但超出這個極限,這個信仰的台階便跨不上去了。

聖經中神的僕人亞伯拉罕,是信靠順服的典範,他的順服,無人能及;神要祂獻上獨生子以撒為燔祭,這個命令完全不能以人的理性來接受,也明顯違反人性與人道,更不符合神對亞伯拉罕的承諾,亞伯拉罕應可找出任一個理由,不服神的命令,或全力抗辯,求神改變旨意,但亞伯拉罕卻二話不說,立刻執行。他的信心早已超出了人信心的極限;他放棄抗爭,放棄了人的情感與理性,他對神的順服已超出了人性的極限,攀上了信心的最高峯;達到了保羅所說的:要「為主受苦」的新境界。遠在基督宣示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的數千年之前,亞伯拉罕便早以背上他的十字架了。這就是信仰的第三個境界,也就是最高信仰的境界。

二十世紀的神學家潘霍華在納粹苦獄中,悟出了這個道理,故在《做門徒的代價》中發出呼籲,人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他甚至說這就是基督要你去死。在信主的初階(蒙恩)與中階(信服)的基督徒,聽了恐怕有不少人要打退堂鼓了。潘霍華直接向信徒宣告,不用間接與緩和的語法而且直言;「信主就是要為主受苦」,將信心的最高階放在你面前;主的門徒們都一個個登上了信仰的高峰。當然,保羅最後也登上去了。這才是深度的信仰。也就是信徒成聖功夫之極致。

基督在世的生活,是為了要受苦;所以信徒要真正依靠主,便必須要登上這個最高、最後的階梯,也是還要為主受苦,否則你一生只在信仰的初階與中階中打轉,面對最高最深信仰的挑戰,躑躅不前,最後也許會前功盡棄。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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