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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做遺囑的三分之一從遺産的總額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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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6-7 00:37:28
標題:
做遺囑的三分之一從遺産的總額中支出
做遺囑的三分之一從遺産的總額中支出
衆學者主張:遺囑的三分之一應從遺産總數中支出。馬立克主張:遺囑的三分之一應從立遺囑者所知道的財産中支出,不是暗藏的、也不是他重新得到的、不知道的財産中支出。
遺囑的三分之一在立囑之時算起或立囑者死亡之時算起?馬立克等學者主張:遺囑的三分之一應從立囑之時算起。艾布哈尼法、艾哈默德、沙菲爾派主張:遺囑的三分之一從立囑者死亡之時算起,這也是阿裏和部分再傳弟子的主張。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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