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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禁閉室將走入歷史 [列印本頁]

作者: 丈二金剛    時間: 2013-7-12 23:44:30     標題: 禁閉室將走入歷史

本帖最後由 丈二金剛 於 2013-7-13 00:29 編輯

洪仲丘條款 禁閉室將走入歷史

作者: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12日 下午2:56
國防部上午表示,國軍昨晚已完成全國18處禁閉室的關閉與戒護人員歸建作業,將所有受到禁閉懲戒的人員送回原部隊;國防部將進一步修訂陸海空軍懲罰法,取消禁閉制度,讓國軍禁閉室走入歷史,杜絕有爭議高強度體能操練的懲罰方式,官兵違規處份,將回歸罰勤、禁足、罰站等方式,由各部隊執行違規懲罰,國防部將積極從事,希望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修法。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規定,士官懲罰種類,只有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只有士兵的懲罰種類,加入禁閉、禁足與罰站。國防部若提出修法草案,形同「洪仲丘條款」。
據了解,以義務役身份入營的洪仲丘,因為大專兵背景,能辦理業務,在旅部連得以升任下士,卻仍被連上的志願役士官以士兵來看待,議決他須關士兵才有的禁閉。
知情人士透露,此節在陸軍早成慣例,義務役士兵因役期短,現已鮮能升任士官,能晉任士官的義務役士兵都是學有專長,能為部隊辦理相關業務,才能佔缺,領比一般義務役士兵高一點的軍餉,但多仍被志願役士官視為士兵看待,只因其並非志願役。
國防部昨日表示,國軍己自即日起暫停士官兵禁閉悔過懲罰,對於目前執行禁閉悔過中人員,由權責主官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相關規定,調整執行適當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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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長具備足夠的法律知識具有軍法官的身分嗎?憑什麼送人進去關?
個人親眼所見..當兵的時候站旅部内衛哨當天旅長不在副旅長留守晚上12點後副旅長喝的醉茫茫經過俺眼前走往某參科辦公室遇到一位苦命文書兵學長被科長凹加班處理文書到半夜太累了所以趴在桌上小睡一下被喝醉的副旅長碰見就不分青紅皂白破口大罵大鬧硬要把那位學長抓去關緊閉因為旅長不在.現場沒人官階比它大所以學長就因此被抓去關.....直到隔天中午他酒醒了.學長的科長老闆才敢去求情取消禁閉..雖然只關了半夜+半天但是科長帶他回連上的時候頭髮已經理光了....真是苦命...

禁閉室這種比監獄還操練還黑暗的地方居然不用軍法官宣判就可以隨便把人抓進去關.美其名為禁閉悔過.實為監禁體罰之實!!本來就該廢除這種獨立於軍法之外的另類監獄.真的犯了軍法的人還是要回歸正常的軍法管道.役男去當兵是保家衛國的好公民更應該享受合理的法律保障 ! 不應該變成法律保護外的孤兒!
作者: Gamblers10    時間: 2013-7-13 00:16:22

早該廢掉了!

就是有這種制度,才會養出這種士軍官............
作者: ez700814    時間: 2013-7-13 02:05:12

每件事情都是一體兩面
執行軍官士官固然有錯
但另一個層面好像太多人都被新聞媒體洗腦掉了
都沒有人去想為什麼嗎?
難道單純就是因為帶手機就被禁閉?
背後的隱情是不能說還是不方便說誰又知道

就像一個人可能在校是高材生一路平步青雲深得師長喜愛
但出了社會在他人生結婚生子最美好的時候終於進了一次酒店
而永遠毀了下半輩子一樣

事情都有正反面
我們不應該一昧地相信媒體的洗腦而責怪國軍又出包又怎樣
離譜的是居然還因一條命廢了幾十年傳統的制度
一個軍人會進禁閉室一定有重大的原因過失
或得罪了什麼

做人做事都一樣
當兵不是常被教導的嗎?
少說多做學做人
又或許是此人的另一個黑暗面大家沒看到而已呢?

一條命毀了幾十年的軍紀與行之有年的軍事傳統
那再來一條命是不是乾脆全民都當童子軍直接跟阿六投降算了?
可以這樣嗎?
都沒想過是否言論太過自由?
媒體報導與新聞自由過於誇大了嗎?

實屬中華民國與後代子孫抗壓性不足之悲哀啊!
作者: kof2100z    時間: 2013-7-13 03:17:35

禁閉室,的戒護人員是從各單位抽調支援的吧,在說禁閉室有何法源嗎,而且大家都知道志願役自己都拿智慧型手機了,國軍明明規定不能帶,另外洪員是下士,下士沒有關禁閉的,禁閉是關士兵的,別說什十幾年的傳統,爛的傳統當然要改阿,所以禁閉室廢了,回歸正常法律才是對的,體能每個人都不一樣,要增強是要用正常,不是硬操的,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極限,三十分鐘發現人不舒服,不處理就是有問題的單位。
作者: a8831073    時間: 2013-7-13 04:57:34

本帖最後由 a8831073 於 2013-7-14 15:37 編輯

我以前也曾差點被關禁閉
理由:
首先.當時我是大專兵.當時大專兵還是稀有動物
我還在二兵.營上的兵都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各種不滿.積了很久.
申訴制度出現後.彼此聊天.聽說還沒有人敢打.很多人都想打.因為對營長有各種的不滿(我剛到不清楚.只知道有啤酒肚)
後來.聽說終於有人打了一次申訴電話
營長在營集合時.直接宣布:你們這些兵.不要給我去申訴.申訴這種制度.太爛了.混蛋.你們都不要有想要申訴的這種念頭
於是.全營的人都被搞.也沒有人敢再打申訴電話.然後我上廁所時.看著小便斗上貼的申訴貼紙...
由於相比有人去申訴前.一堆莫名其妙的事.因此我打電話跟我媽說:營長在台上說:你們都別想給我打申訴電話

然後.營長更火大.還看過他再發飆.不過倒是沒再有莫名的甚麼事發生
不過.不到一個月.就有比較好的長官(不熟)偷偷跟我說.我快要被關禁閉了
我問為什麼.說我帶手機.我說我又沒有手機?.(當時大專生幾乎都有手機).我停掉了.因為當兵將近2年用不到手機
然後說我衛哨失職.我說哪一次?(因為各種理由.東忙西忙.衛哨次數一隻手數的出)然後又說我逾假未歸.我說哪有?幾乎每一次我都前三名回來.(當時還菜時).還經常買食物飲料請客
我問為什麼阿?他又說不上來.然後我就若無其事的說:也好.進去裡面看看也好.看看甚麼是關禁閉.然後他就很驚訝的說:你都不會怕喔?我又問為什麼?(大概是初生之犢不畏虎吧)

後來有一次想起來.我再去問他.後來怎麼樣了.他說沒通過.我又問為什麼?他說.上面不敢關.我又問為什麼?
他說因為我是大專兵.上面怕出事(不像現在每個都大專兵)他說被關的幾乎都龍飛鳳舞.大專兵又細皮嫩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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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歷經單位解編.調單位.下基地.在駐地.直到退伍
都再也沒聽說過有人打過申訴電話.也沒聽過哪個人有說過不要打申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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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當初長官想關我禁閉.大概是出於私怨報復吧.不然就是想嚇嚇我

作者: ping_327    時間: 2013-7-13 09:23:11

廢禁閉室吧,以後大錯小錯全都送軍法審判就好,
讓監所人員去戒護,被關期間也不會折抵役期,
帶著前科出社會也能讓人旁人有所警戒。
作者: pksfpksf    時間: 2013-7-13 09:53:36

該廢就廢了,這種不合理的處罰方式
唯一的遺憾是用一條生命才激起這麼大的回應
不過大家來猜猜 多少媳婦熬成婆的(真男人)們會說現在年輕人都草莓族
操不得 緊閉關不得 罷了 很多地方都有貴古賤今的想法在

作者: fangfang    時間: 2013-7-13 10:12:57

ez700814 發表於 2013-7-13 02:05  
每件事情都是一體兩面
執行軍官士官固然有錯
但另一個層面好像太多人都被新聞媒體洗腦掉了

他可能是一個天兵,他可能是一個新人類,講話會有意見,如果他有偷國家機密,麻煩以後的制度是軍法審判,而非設私刑對待!他是我們的弟兄,不是戰犯!有犯錯,不是讓他死亡,一個會關死人的地方制度不該被檢討嗎?
人需要被管理,但是管理本身應該是秉公處理,而非濫用私刑,這樣的部隊槍口不是向外確是向內!
作者: kk641025    時間: 2013-7-13 11:04:23

哼哼...
說白了各單位有些爛人就是需要'禁閉室'這種東西才會乖...
送軍法....
有些事軍法還不一定能判.判了又太重...(判軍法可是不能折抵役期的.剛好還剩幾天退伍.被關1個月好了.還是要回來當完那幾天的)
況且送軍法還會影響後面人生的路途(有汙點)
今天該改的不是廢掉禁閉室這個制度..
而是徹底檢討"禁閉室"的實際應有用途跟內部作業程序...
還有所謂人評會這個評議方式也要檢討...
而不是今天操死人了就要廢....
作者: oz6343    時間: 2013-7-13 11:36:19

要不要廢除不重要,軍中最重要的是賞罰制度的標準和公平。同樣的犯錯,在不同單位會有不同結果,就拿站哨睡覺被抓到來說,有的人是禁閉或禁足,有的人則是送軍法。
作者: 城寺    時間: 2013-7-13 1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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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ds129    時間: 2013-7-13 12:30:58

送軍法???
送了你一生就結束了
這甚麼道理?
小事要送嗎?
緊閉就是兩者間的緩衝阿
拿掉這層我看你們上級怎麼處罰人!我看那些犯錯的會不會越大尾
作者: smile4612    時間: 2013-7-13 12:49:59     標題: 國軍因噎廢食

國軍因噎廢食又一樁,從以前的天氣熱不操課,裝甲車改為吊掛上板車到機步連的裝甲車居然因為施放煙幕彈撞到人改為阿兵哥手擲煙幕彈到最近廢除禁閉制度,基本上我認為國軍還是需要關禁閉,因為畢竟還是會有一些頑劣份子,
部隊主官管頭痛,只是國防部應該是檢討禁閉制度與管理的合理性,而不是為了洪姓同學的死亡,只是為了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這樣未免也太不負責任了吧!國軍到底是給誰交代洪家人?全國人民?還是只是對自己關位妥協呢? 為甚麼國軍變成這樣,有功就搶有過就閃 做了這麼多所謂的補救方法 可是又藏著多少荒謬的決定呢?
麻煩有擔當點有責任點好嘛? 不是別人的小孩死不了
作者: tn910096    時間: 2013-7-13 13:01:24

兩岸如果開戰  要跟對面的說
室外超過32度不打  下雨不打 媽寶也不打  不然要告他們違反人權!!

作者: n8548503    時間: 2013-7-13 13:55:23

送軍法最後不一定有事啊! 就像警察抓到嫌疑犯,最後法院判無罪的一堆。
作者: chanmnwn    時間: 2013-7-13 14:10:35

以前在船上服役時
那時的阿兵哥犯了錯很少關錨鍊艙的
大都調到陸戰隊的兩棲爆破隊共同生活受訓7天
也沒特殊管教只是與海陸共同出操上課而已
回來就很乖了
作者: 煞星克    時間: 2013-7-13 15:17:35

其實問題是出在管理而非制度
若是管理不好廢了軍法也沒用
作者: aallen2100    時間: 2013-7-13 15:34:23

以後通通都送軍檢,等起訴~軍法判
這樣事情就簡單多了,不適合當兵的就關完退伍

關禁閉這方式雖然不民主也不符合法規~人權
但軍中的環境不同與社會,軍法規定的很死板
違返陸海空軍刑法,刑期都比刑法要重
如果小錯不斷~每次都送軍法審判,那他能當到退伍嗎?
只是一在的回役,當不完的兵

要檢討的應該是關禁閉的內容,體能操練部份是不是合理?
是不是大多數的人都能符合要求,不要刻意整人~報復
廢除了關禁閉這制度,以後犯錯就直接送軍法審判
這樣對犯小錯的人只是把事情弄大


作者: kds129    時間: 2013-7-13 15:51:32

這件事情有問題的是程序不是本身關禁閉阿
你看看以後怎麼處發那些大尾的
關禁閉本身就是跟軍法的緩衝
這也是本身由來  給你一次機會用體力換教訓
現在可好了!
根本沒人注意是對方有錯在先
執法方反而變眾矢之的

根本軟土深掘嘛
又根本檢討錯方向
你那些軍官通通槍斃
我看以後還是繼續死人阿

我看你們軍方還要不要做事?因噎廢食
甚麼鬼世界阿   搞屁!!!
作者: n8548503    時間: 2013-7-13 16:21:12

aallen2100 發表於 2013-7-13 15:34  
以後通通都送軍檢,等起訴~軍法判
這樣事情就簡單多了,不適合當兵的就關完退伍

甚麼叫 "小題大作"??
哪我們違反刑法,是送禁閉室還是送地檢署(司法程序),送禁閉室可能會被操死,送法院可能會無罪?
拜託,現在是志願役時代,不服管教,無法達到軍方要求,就讓他退役,國防部還可省下終身俸經費。
作者: aallen2100    時間: 2013-7-13 16:44:35

n8548503 發表於 2013-7-13 16:21  
甚麼叫 "小題大作"??
哪我們違反刑法,是送禁閉室還是送地檢署(司法程序),送禁閉室可能會被操死,送法院 ...

現役軍人違反刑法一樣是送軍檢
只是適用法條的差別,如果陸海空軍刑法有,那就是用陸海空軍刑法,不適用刑法
陸海空軍刑法適用特別身分,犯罪行為身分為軍人時適用陸海空軍刑法

先確定犯罪當時的身分,以及適用的法令


禁閉室~~在軍中還是有其存在必要,小錯不斷但又不到非軍法審判不可的程度
或許是一比較適合的方式,該檢討的是進去禁閉室後的管理與處罰
該單純關進禁閉室多少天或是還有什麼體能處罰這類的制度

當兵時~一人犯錯,全隊倒霉,值日區隊長犯錯不敢承認,大家被處份
雖然沒送大家去禁閉室,但是那處罰的程度比進去還慘
早上的基本體能要求是一定要的,其他時間的課也是按表操課
夜間課表操完~再加另外的體能要求,跑五千再加體能
剩十分鐘洗澡,夜哨正常輪,這樣一個月下來,比進禁閉室還慘!

最後也是有人受不了,打電話跟家人求救,找對人~部級的長官來電
一切恢復正常, 那位區隊長~也提早退伍!

如果現在是志願役時代不適任當然可以要求他退伍
但現在還是徵兵制,所以~不要想太多了!

作者: 黑色爵士    時間: 2013-7-13 16:52:22

本帖最後由 黑色爵士 於 2013-7-13 16:55 編輯

個人認為此事件與范姓上士生活不檢點無關(另案處罰為宜 不可混為一談)
洪姓下士是因攜手機被罰而送禁閉室
該討論的是禁閉室的戒護士
體能操練部份合理>>>那就不是禁閉室.....
既然是禁閉室>>>體能操練就一定不合理
............................................................................
問題在於~體能操練越不合理的地方  戒護士就更要張大眼睛觀察
所謂草莓兵>>>是他可以操  只是他擺爛而已
而洪姓下士是被操死的>>>他是病人
而目前禁閉室的戒護士  只會操人  而不會認知誰是病人
洪姓下士舉手數次>>>都被戒護士認為在擺爛 ....而不是真正認知是真的生病了
這才是該檢討的地方
禁閉室應該設有醫官  戒護士應該有醫護訓練
監獄都有醫院了  禁閉室比監獄還不如.....


作者: 小河流    時間: 2013-7-13 17:23:29

禁閉室關掉也好.可以用另一種懲罰方式嚇阻不服管教士兵

以記點方式拉長退伍時間本人認為是最好的
每記一點就多當一天兵不聽話就繼續當
作者: evesbj    時間: 2013-7-13 18:09:57

以前的兵關禁閉都OK.現在的兵犯錯就不必關.直接送軍法處置好了.這種禁閉本來就是畸型的教化單位.讓很多兵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做讓何事情千萬不要因噎廢食.誰說天氣超過32度就不用操兵.那全世界國家來協議天氣超過32度不能打戰.不能有
任何軍事活動.哈.以前的禁閉室一送進來.先從最外門口爬進來.在一陣圍毆.馬上超體能.你可以舉手.但是保證比其他人操的
更慘.這整件事情就是沒有醫療人員在場.沒有人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判斷事情的嚴重性以至事件發生到無法控制的意外.依法楚
致失職人員不必情緒民粹隨民意起伏.國家有法律有法制這是21世紀民主的台灣.防止一外再次發生才是對的方向與作為....




作者: fangfang    時間: 2013-7-13 18:57:17

本帖最後由 fangfang 於 2013-7-13 19:08 編輯

成大學生為聲援洪仲丘,追查死因,發起一人一信活動,但卻出現一位李姓士官長在臉書指出,「可悲的台灣人!自以為很有同情心」、「酒駕撞死人的怎不見你們一人一信?」
文中並針對日前媒體找來體大生實地演練操練動作,指出「體大生做不來禁閉室操課是『沒用』」文末提到,「我們不是開托兒所的,請你們把兒子、女兒教正常一點再送進來好嗎?」

志願役的缺點逐漸浮出啦!養一堆終生俸的爛士官又尾大不掉!
未來的戰役靠的不是這種只會跑5000的廢柴,而是可以操作高技術性武器的技術性士官!
陸軍還是招義務役即可!
唉!

有這樣的士官也不用共軍來襲啦!
作者: kk641025    時間: 2013-7-13 20:27:39

fangfang 發表於 2013-7-13 18:57  
成大學生為聲援洪仲丘,追查死因,發起一人一信活動,但卻出現一位李姓士官長在臉書指出,「可悲的台灣人! ...

探索頻道有報過.美軍平常訓練也是至少3000公尺長跑起跳..
不是所謂"士官只要會操作高科技武器".就行
打仗的時候
敵人可不會管我們軍隊會不會中暑還是熱衰竭.難不成氣溫超過35度就要雙方停火不能打仗嗎
現在該檢討的是"禁閉室的作業流程"
不是一直只想廢掉體能訓練...
還有.....
國軍的"通信器材保密及攜入營區"的規定該檢討了.
不是連個士官都不用經過政戰部門核准就能帶了..
如果這樣
政戰部門該重新回到過去建立政三監察及政四保防系統了
不是讓這些只會惹麻煩的志願役士官在那亂搞!!
作者: a8831073    時間: 2013-7-13 21:43:21

本帖最後由 a8831073 於 2013-7-14 15:26 編輯

我有一些問題?
1.法律上規定義務役士官是關悔過?可是實際在軍中卻把禁閉也叫做悔過?那悔過跟禁閉為何有不同的名字
法律上直接就寫同名.為何還要寫不同名?
2.法律規定的"悔過"有如此的體能訓練嗎?


3.以前我當兵時.那些會議紀錄都是小兵作假拿章蓋的.叫小兵自己打字.自己把章蓋一蓋
真的有開會嗎?還是又做假了?
埃.這也沒證據.不過那些章在上面的都得懲處了
作者: K988    時間: 2013-7-13 22:06:30

fangfang 發表於 2013-7-13 10:12  
他可能是一個天兵,他可能是一個新人類,講話會有意見,如果他有偷國家機密,麻煩以後的制度是軍法審判, ...

多少阿兵哥被關過禁閉.基本上都是身強體壯的出來.我80年當兵的我當兵時.師裡的禁閉室只要師長去其他旅巡視回來就會爆滿(257師).也沒死人過.正常超體能不會死人只是累了點.會死人要嘛不耐操要嘛遇到變態.本人也關過一禮拜禁閉不就是3餐體能嗎還不是身強體壯出來(憲兵帶的)也關過一次自己同梯帶的(根本是在渡假).所以都是人的問題討論那麼多都沒用
作者: evesbj    時間: 2013-7-13 22:28:31

關禁閉不就操體能~之餘基本教練..原則來說.面壁立正與超寫心得就是訓練的休息時間.
也沒聽說操死人.騙人沒有關過禁閉嗎?以前那種操兵的方式在現今幾乎可以以變態來說
當兵兩年時間沒聽說過禁閉室操死過人的案例.除非自己身體有毛病.疾病的方面神仙來
也沒保證不會半夜反症.不能牽拖到無辜的人.一碼歸一碼.依法夾帶智慧型手機並且屢勸
不聽.一而再再而三屢勸不聽.牽拖私人恩怨.依法送禁閉有什麼錯?大家依法辦事什麼錯?
難道大家出門都需要一個護士跟在身邊.隨時看看會不會挫起來.每間監獄牢房也應該有
護士配備.軍隊每個連也要配備一個護士.以便防範哪時候又會有人突然路倒.然後一堆不
相干的人拉著陪葬.

作者: sin7799    時間: 2013-7-13 23:46:48

一體兩面...有利便有弊...這次玩出人命的那些人士必須受到逞處...必需的...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是因噎廢食...這就沒道理了....?
以後還拿什麼郎當做逞處的最後一條防線....?
誰沒進去禁閉室?
還好吧...體能逞處...不過這次的方式擺明是整人...退伍剩三天...整死人了...出人命了...太不該...就為了這些害群之馬就廢除一道防線....?
我當兵時...算是甲種體格的邊緣...算是乾扁四季豆的體格...
禁閉室...去過....我還進過金六結的明德管訓班....去過那單位的先進與後輩們就知道那跟禁閉室比起來...禁閉室算是入門教育第一課而已...
過去還是舊學長學弟制...跟現在的學長制相比...現在客氣多了....
總結一句...辦法還是老的可靠...重點是執行者可不可靠...若是執行者可靠....
那就是同儕間的問題....有問題的是這些人的惡質心態....!
如管按照死了人出了人命就關閉...看守所大概要先關掉...你保證每個嫌疑犯都是有罪的嗎?
禁閉室其實很倒楣的...出在那些換了單位就換腦袋的阿兵哥的身上...
真不知社會上的同理心跑去哪邊度假去了....
作者: jack034387632    時間: 2013-7-14 01:40:16

這次這個體罰操到死只是冰山一角,突顯出人治的問題,好不容易養到這麼大,就給你國軍玩到死,這個軍隊打別人不行,欺負自己人很行,國軍只要上報大概就是穩死,
現在甚麼年代,我就不信其他的軍士官沒人帶手機,部隊要管好下面,首先就要自己先做好,現在哪一個部隊看起來可以打仗,連同袍都無法照顧好,上戰場還不先自相殘殺.
作者: jack034387632    時間: 2013-7-14 02:39:06

義務役的兵只是義務當兵,保衛國家我想比較難,但是出去救災,為民服務還是可以的,反觀這些領高俸祿的自願役官兵,應該要嚴格要求體能戰技跟戰鬥技巧,我們出錢,你們當然要出力,你們本職學能不行就趕快滾,我認為只要大概養個1萬名高戰技戰鬥技巧的三棲部隊,其他一些人都不需要了,真的要打就是飛機開過去,空降之後,看誰殺的多完成任務回來.就是養一堆藍波就夠了
作者: cheng730    時間: 2013-7-14 03:55:38

禁閉室廢不廢 不是洪事件的重點 問題不在禁閉室 而是軍方的人員"教育"出了問題
禁閉室我不贊成廢除 而是禁閉室"教材"需要檢討  
還有  禁閉室將走入歷史 這是國防部放出的煙霧彈 想要把焦點轉換吧  不管如何
國防部 快公佈"真相" 給家屬 人民 一個交代
作者: blueflow    時間: 2013-7-14 06:21:48

本帖最後由 blueflow 於 2013-7-14 06:27 編輯

很碰巧的那位邪眼士官長~剛好是我同事服役時的同一位士官長~也是同一個單位~
好奇之下就詢問了一下狀況~例如那位士官長真的這麼糟糕嗎?
得到的答案沒有出乎意料之外~以前就是這樣土皇帝的~
比較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同事服役的當時那位"士官長"還只是一位上士N級的士官~至於現在是否是貨真價實的士官長~就不得而知~
只是由此可見~對方素質並不優~可以掛上士掛這麼久考不進士正班.. 理論上比較有問題的是我們現行軍士官的考績跟汰除機制吧...這是感想其一

其二~ 雖然這次是他們玩過頭玩過火把人玩死~但是換個角度用我們當兵時的狀況去想~
有時候軍中不需要太多思想跟正義感過強的人~記得有位上士被釘的時候就跟我吐過苦水說~
反正就是鐵水打釘子 釘子釘牆壁 去做就對了嘛~

當時臨床的一位一樣是研究所畢業才去當兵的義務役下士同袍也聊過一些軍中的狀況~對某些長官不合理的要求他也曾經看不下去代為講話~但是會看情況~有的人不適合好好講~ 如果覺得不可為~他會找比較好講話的第三方代為協調~不會直接對著幹
有時候你當面直言~或許沒錯~但是遇到小雞肚腸的人就會覺得你在破壞軍中不成文的一些做法~嚴重的就像是這次事件了

說到這~同事倒是講了一件事~他服役當時也有個難搞的兵~一樣氣的那位連士官長恨的牙癢癢~可是沒多久對方就放棄了整人了
因為那位小兵很淡定.. 例如被罰個一萬公尺~他就跑個幾百公尺就開始用走的~ 任何懲處都如此反正就照做只是完成度頗差~最後該士官長自討沒趣不理他了~頗有甘地非暴力不合作的調調XDDD

或許死者因為據理力爭加上連上兄弟力挺~才會越搞越...... = = 而且既然他為了連上兄弟被懲罰~那被迅速關禁閉而且是違法的情況下~其他人有幾個是真的關心他死活~而不是現在才來幫腔~ 小弟學長曾講過退伍才是真的其他強出頭沒必要~ 這點我也頗認同~

第三點~退伍前有個辦事不力一天到晚擺爛出包的上兵被長官嗆說要去關禁閉~這時候就搞到我了~當時的記憶是送體檢等結果出來還要上簽呈給政戰主任(還是參謀主任我忘了)~都沒有問題還要送公文去湖口~因為六軍團只剩下那有禁閉室~整個流程要快一個月~ 該長官果斷放棄~因為太麻煩XDDD~當然也又部份是在下嫌麻煩略有誇大....

最後看到這新聞我只能說 禁閉室跟傳言中的還真不像~當時詢問過的答案都是~照表操課~大都是體能活動類似新訓那樣~
只是把你操得很累而已~ 所以單位上一些學長還常開玩笑說~ 關我禁閉啊 我不要做業務了~ = = 沒想到...
究竟是人的問題讓禁閉室變成地獄~還是禁閉室本來就是這種搞法呢?

裁撤我是覺得也無所謂~一般"正常"義務役都不會被關禁閉~因為現在兵役年限太短了~
但志願役士官如果違紀要如何處理是另外一個問題~直接軍法? 那....
對於這次懲處將官一直到現在關閉禁閉室的做法還是讓我感覺國軍一點進步都沒有..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就是齊頭並進式的精進案~沒有仔細去評估還有配套~ 就是達到上頭指示就好


P.S 在我接手參一之前~前前任參一曾經被禁閉室關過七天~原因是賣假賣了好幾萬...禁閉室經驗也是這樣流傳下來的
作者: wang5452    時間: 2013-7-14 10:27:01

這件事應該分二方面說
一方面是所屬連隊送禁閉是否適當
另一方面才是禁閉室的操練是否過頭

否則混在一起  很容易模糊了焦點
作者: popod520    時間: 2013-7-14 17:41:48

其實禁閉室的管理方式!!是早期就一直流傳下來的!!
也有很多人不明不白的死在裡面~~

希望洪士官的犧牲!!能讓軍中人權更進一步!!
作者: n8548503    時間: 2013-7-14 18:12:04

請問一下,如果考上預官,到了部隊會不會被士官長電??
考上預官軍階是不是少蔚?
作者: armyarmy    時間: 2013-7-14 21:23:52

我覺得可以不要廢 加強管理
現在女士官比例增高 不如讓部分禁閉室士官由女士官擔任
畢竟女性比男性細心心軟 應該比以避免憾事再發生
作者: Hope252    時間: 2013-7-14 21:53:56

今天出事就取消禁閉室,那改天軍事法庭判決不如大家預期的審判是不是也要廢止陸海空軍刑法呢,這樣子乾脆把國軍全解散算了,不當管教致死自然有軍事審判為死著討公道,請大家不必無限上綱。
作者: 丈二金剛    時間: 2013-7-14 22:00:43

n8548503 發表於 2013-7-14 18:12  
請問一下,如果考上預官,到了部隊會不會被士官長電??
考上預官軍階是不是少蔚? ...

通常在大部隊前士官長都會照顧到軍官的面子.然後才私下找你去溝通溝通.會不會被士官長電就要看你碰到的士官長的能力與心態(還有後台)再來就看你自己的眼色與待人處世.


1.預官就是給義務役的男生在部隊當軍官或士官的機會,一般考上後會因為分數的高低而可以當少尉或下士的機會,而分數的不同也會決定你上哪一個官科!

2.報考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年齡在33歲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一、體格:
(一)合於「體位區分標準」之常備役體位者。
(二)憲兵考(甄)選標準:
1身高:168至185公分。
2體格指標值(BMI):19至28;計算公式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
3視力:兩眼祼視各在0.2以上,或經矯正視力達1.0以上,且配鏡度數各在四屈光度(400度)以內及無辨色力異常(色盲、色弱)者。
4曾經實施近視角膜手術(RK、ALK、PRK、LASIK)者,需實施1年以上,經體格檢查無後遺症者。
5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穿耳洞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
(三)役男未參加徵兵體檢或經徵兵體檢、複檢後,體位暫時難以判定者,可先行參加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至錄取分發資格審查作業時,體位判等經檢查符合「常備役體位」者(不含難判體位及依「體位區分標準」第6條規定視為常備役乙等體位),始得參加錄取分發資格審查。
二、目前就讀學校期間未曾犯有大過以上處分者(以學期為計算單位,可功過相抵)。
三、在校軍訓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計算方式:大學採計4學期;二專日間部採計第1學年;二專夜間部修業年限為2年者採計第1學年;二專夜間部修業年限為3年者採計第1、2學年;五專採計第3、4學年。每學期成績均需達60分以上)。上述軍訓成績在報名期間,未達標準者,應於離校前修習合格;未合格者,如經錄取為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註銷其錄取資格。
四、曾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含緩刑及易科罰金),或受保安處分、感訓處分、強制戒治、觀察勒戒裁判確定者,不得報考。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五、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凡大陸來臺、民國86年7月1日以後香港來臺及民國88年12月20日以後澳門來臺者,必須分別在臺設籍滿20年、10年以上。


3&4.考試科目及分類
(一)一般官科:是指政戰,憲兵,步兵三種官科,要考智力測驗和共同科目(包含憲法與立國精神、國文、英文、計算機概論四科每科滿分100分) ,無論你唸哪一種科系都可以報考此類別,目前政戰只有下士缺,而憲兵和步兵會有少尉缺(軍官)和下士缺(士官),政戰士是文書業務的士官,而步兵或憲兵若是考到軍官就是排長,士官就是教育班長!而智力測驗要達100分以上
(二)特別官科:按照系所類別來分發的官科 ,如醫學院畢業可以當醫勤官或醫勤士或醫官(僅醫學或牙醫系),或電子通訊類(通訊官士),管理類(補給財務官士),砲兵軍官或士官(數學系或土木測量系)大致有這幾種,是看你唸哪一類,你填志願時就可填哪一類,可以和一般官科混合填志願!

5.&6.和一般兵差在階級較高,可以管兵,但也有比較大的責任,因此薪水會高一點,一般兵現在最多升到一等兵,因此薪水大約是五千,
下士無領導加給職也有快7000元,有領導加給(班長)有10000元,
少尉無領導加給職是15000元,有領導加給職(排長)有18000元,但相對責任也較大,至於是一般兵好還是軍士官好,我想這會因單位不同而不同,如果你不喜歡背責任那就當一般兵就好了,如果不喜歡被班長一天到晚叫來叫去且也願意背點責任那就當士官或軍官吧!

7.義務役的役期都是一樣的,無論是軍士官或一般兵都是一年兩個月(現在的制度),不過軍士官因為大多有分科學校的訓期部份,所以下部隊的時間會比一般兵少!
ps:步兵是最操的,如果考到排長或教育班長我是比較不建議大家去當,因為大部份的一般兵還不至於那麼操,但如果你喜歡管人的話那就還是去吧!
作者: kk641025    時間: 2013-7-14 22:01:12

fangfang兄...
說真的當初我在軍隊.同樣身為志願役軍官.我是很尊重跟欣賞你們這些義務役或是衛生連的醫官..
不過勒...
我看完你的言論.
好像醫官就軍隊中最偉大了是吧...
不過我下部隊待的兩個新訓中心中的醫官...
多半也只會簽名跟蓋章...
至於群裡面我不批評
身為工兵軍官.
醫官要面對的風險不會輸給我們帶兵操課的軍官..
只是...
國軍的各營區醫務所..當年的功能真的只剩下我跟你寫的...
就只是蓋蓋章..簽簽轉診單..一般部隊操課沒空就找醫務士跟駕駛出去支援....
要看診..小感冒就開開藥(吃也吃不好).嚴重點..我有次腸胃炎在醫務所吊點滴住了兩天.住到旅長跑來看我(我旅部幕僚).
認識的醫官第三天早上直接說:學長.你乾脆轉診開開出去外面看好了..我們這看不好你的病......

作者: blueflow    時間: 2013-7-14 22:12:53

kk641025 發表於 2013-7-14 22:01  
fangfang兄...
說真的當初我在軍隊.同樣身為志願役軍官.我是很尊重跟欣賞你們這些義務役或是衛生連的醫官.. ...

醫官 我遇過很好的 也遇過很混的~
記得有次落地~腳被腿帶卡到所以姿勢不佳
後來有點接近坐著重落地~ 後來調回北部~ 那些病例的檔案沒有隨著回來~
但在北部只能看804了 ~ 剛到新單位照慣例去複診一下 看看復原情況~
因為在南部的時候 只說脊椎壓迫性骨折~但是會慢慢復原~
804骨科一位年輕的醫官只回我說 你還能站嘛 還能站就是沒事 就開一堆止痛藥給我
然後連個片子都不讓我拍 ~問他病例要不要調過來 他也說不需要 ~
反倒是單位其他長官 再三確認 才慢慢讓我恢復正常作業~
是想說那時候人太好~ 這種爛醫官就該直接搞他才對 = =

轉診醫官有兩種 一種是當好人的 一律放行 一種是當壞人 一律不放~ 他們的專業....
還遇過一個 整天就在那邊念~ 我快可以回醫院了 ~ 我快可以回醫院了~ 單位的事情一律丟給比自己菜的
甚至叫醫務士自己處理 ... 嘖嘖 短暫服役生涯 我怨念最重居然是醫官..
作者: max4705    時間: 2013-7-15 02:42:36

一個國家的人才就這樣被這些毫無貢獻的敗類毀掉  真的是恨得牙癢癢的!!
看到學長被關的那間禁閉室  我第一個閃過腦中的念頭就是越戰的美軍戰俘營
長寬各160公分  一個成年男性根本無法在裡面作任何動作  真得是很殘忍
這種不人道的東西廢掉了也好  不過更重要的是去探討和改革軍中的制度和文化  把那些不適任的冗員和不堪的陋習全部剔除!!
作者: yungchang    時間: 2013-7-15 10:37:36

有管理過禁閉室的應該比較清楚這次是怎麼回事  說穿了就是內部管理出了大問題  要分開看這事   移送單位 跟接收單位
移送單位比較單純 sop做到那 為什麼時間點那麼快 這比較容易查  接收單位 問題就比較麻煩了 有些事在模糊地帶的就各說各的
我覺得要查的是移送的跟接收的那些士官有沒有連絡交代什麼很重要 基本上訓練時水有沒有要求該員喝???這很重要
國防部的懲處 明顯是內部在鬥爭 內部管理最高到旅長 死人可以到軍團 連陸總都下海了 鬥爭來的
作者: 大老千    時間: 2013-7-15 12:13:21

國防部改口︰維持禁閉室2013年7月15日 上午8:10
〔自由時報記者吳明杰、歐素美/綜合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遭禁閉枉死,國防部上週四除懲處二十七名軍士官,並宣布即日起「暫停」士官兵禁閉悔過懲罰。未料才事隔三日,國防部昨天就發布新聞稿改口,強調將繼續維持禁閉懲罰等制度。
對於禁閉室的存廢問題,據了解,上週四由參謀總長嚴明召開的懲處建議聯審會中,因民間人權團體要求軍中廢除禁閉制度,會議決議時從善如流,決定先「暫停」士官兵禁閉悔過懲罰;這項宣示,讓外界解讀軍方已決定廢除禁閉懲處。
但軍方這項動作,洪仲丘父親反而認為沒必要,直言禁閉室仍有存在必要,軍方要檢討的是禁閉室管理機制,而非禁閉室的制度;有立委也批評軍方,指廢除禁閉制度對軍紀是因噎廢食。
結果國防部昨又改口說,將維持現行禁閉制度,不過會徹底檢討國軍禁閉室各項管理,藉由落實依法行政等精進作法,避免洪仲丘案再度肇生。
據了解,國防部這項政策轉折,與國防部長高華柱態度有關。高華柱昨天清晨才從中南美洲結束出訪返台,在了解全案脈絡後,認為軍方該檢討的應是禁閉室的管理,而非禁閉制度,因此臨時喊卡;但此舉也形同推翻參謀總長嚴明上週開會的決議。
政策轉折 高華柱態度是關鍵
對此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天解釋說,軍方上週四宣布的就是「暫停」禁閉懲處,從頭到尾都沒說要「廢除」,國軍決定廢除禁閉室的說法是外界的解讀,昨天國防部再發新聞稿表示將維持現行制度,就是對外界誤解予以澄清,並非改口。
國防部稱廢除是外界誤解
由於國防部已宣布,上週四起全台共有十八處禁閉室的上百名受懲人員,因「暫停」禁閉懲處,全部送返原部隊改以其他適當懲罰,羅紹和說,這項決定沒有改變,目前仍將「暫停」禁閉處分,將待洪仲丘案調查和檢討告一段落,精進管理制度後,才會再恢復禁閉制度。
作者: yungchang    時間: 2013-7-15 12:26:41

大老千 發表於 2013-7-15 12:13  
國防部改口︰維持禁閉室2013年7月15日 上午8:10
〔自由時報記者吳明杰、歐素美/綜合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 ...

很明顯嘛 部長一回來就改了 之前是誰下的命令?????????
懲處也是 部長要不要再看看 也許你的人馬中標喔
作者: kk641025    時間: 2013-7-15 18:52:28

blueflow 發表於 2013-7-14 22:12  
醫官 我遇過很好的 也遇過很混的~
記得有次落地~腳被腿帶卡到所以姿勢不佳
後來有點接近坐著重落地~ 後來 ...

這我也遇過...
不過遇到都好的比較多..甚至醫務士比醫官強的也有...(軍隊裡就弄過一次牙.還是給醫務士弄的.聽他說在外面已經有合格牙醫資格了)
不過說真的軍醫院比較專業點
某回發現一個兵裝病想驗退(該員當初已經下部隊了.放個假回來想裝死驗退..不知道誰教的)..
轉診到軍醫院馬上就被醫官識破..
當下我們直接請軍醫院的醫官配合"處理一下"(說是進食困難.排泄有問題勒..醫官當下安排時間照照鏡看看...)
坦白說配合的真是超專業的....(還真按程序給它弄下去了.....)
讓我們這些幹部聽到後拍手叫好...
作者: 湖人王朝    時間: 2013-7-26 08:30:10

廢禁閉室?我認為就算廢了將來軍中有人犯了錯,那不就是以軍法審判來解決犯錯的人就好啦

要廢的不是禁閉室而是那些犯錯的高階長官,而不是廢了禁閉室就能解決問題了,現在出了人

命才要去真正重視軍中的黑暗面!
作者: bulecoffe    時間: 2013-7-26 16:32:50

不過廢掉了還是有人會關在連上吧
作者: a22115636    時間: 2013-8-1 05:21:36

對部隊這樣的組織環境來說,.不比社會環境.軍人的"職業"功能是打仗.衛國'保家.軍人由人民徵招而來服役.在此前都將接受嚴格基本教育訓練.其包括(主義、領袖)括弧內是以前專政期的思維產物.而國家、責任、榮譽信念,才是軍人服從的天職.
當兵就該有服役的樣子,也是讓年輕人懂事成長茁壯的機會.更是一個讓人了解處事做人,分辨公私之別.做人得眼觀四方八面玲瓏道理的機會.  以前部隊流傳一句(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這句話對出社會後的人,也相當受用.
相信當過兵的人都了解"不長眼"的意思,會這樣的人,大都不會是笨蛋... 部隊沒了禁閉室或許沒太大差別!..問題是;軍人的中心思想,軍人的約束規範已如此薄弱.現行軍隊管理狀態也已見頹廢.何時政府能有所警覺?! 能規劃改善付合現代台灣軍隊的制度.  只盼這陣痛期希望能孕育出一套,適合台灣自己軍隊的制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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