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熊 發表於 2013-7-31 21:22 雖不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也慶幸 有過一段6年 不枉白渡
pk1643 發表於 2013-8-1 01:05 就算有人7年前就提醒你,當時也不會去聽. 時間堆疊才成就了現時.
juno1965 發表於 2013-7-31 20:16 如果之前用生命走過六年,你會發現要遺忘可能要花五倍的時間!
nomes 發表於 2013-8-4 05:54 版大是真的太悲壯了 現在我也在經歷一段 一個女人分手了 東西死都不拿走 簡訊少回 電話少接 每次都是回我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