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20元的公款毀了一名公務員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8-21 00:29:39     標題: 20元的公款毀了一名公務員

20元的公款毀了一名公務員

  相信聚沙會成塔的事實吧,就有一位地政事務所的公務人員,於收受申請地籍騰本時,暗槓其規費一份20元的不法利益,經過長期的貪污,讓該43歲的女公務人員,侵吞公款竟然多達新台幣7百多萬。
  一般社會大眾在申請地籍騰本時,一份僅有20元規費,竟讓專門負責收費的公務員,並持著她自己所偽造的收據,在短期的4年內,污走7百多萬元。案經追查後發現她委託印刷廠,偽造其規費的收據。案發後,她表示是因為姊夫罹患絕症,她姊姊經濟擔子不少,才會去貪污的,不過她平常都以跑車代步,身上多半是名牌,最後警方還是將她依貪污等罪移辦法辦。

法律教室

  上述台南地政事務所之女雇員,利用業務之便,向來所申請地籍騰本的民眾,收取一份20元的規費後,並發給其民眾騰本後,私自侵吞該規費。其中她所發出去假收據,應可按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同法第216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同法第218條盗用公印罪予以起訴;有關是否有同法第336條公務侵占罪之適用,尚有議爭可言;再者,可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5條、第6條之特別法適用求處更重之刑罰。至於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人員,並非是無法解救之罪行,可在犯罪後自首,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


來源:聯晟法網


作者: love999    時間: 2013-8-21 15:54:10

真是什麼人都有
身為公務員以身試法真該死雖說20元而已
這小錢都要污
那那天經手大業務不要要貪更多嗎
給最嚴厲的刑責吧
讓其他公務員警惕

作者: wrn    時間: 2013-8-21 17:04:53

這樣也可以?20元累積到幾百萬?
是想嚇誰ㄚ,還跑車代步勒
就是有這種人!慘!
作者: 黑暗風暴    時間: 2013-8-22 02:16:02

證明了日積月累
也能成為百萬富翁

但是不義之財就該罰
作者: oopp7135    時間: 2013-8-22 04:27:35

小錢也算是錢
積少成多
不管怎樣貪就是貪
作者: DAY444    時間: 2013-8-22 21:55:32

雖然說不能一桿子打翻一條船的人...

但這種老鼠屎不是總所皆知的嗎?

只是看有沒有良知而已...
作者: 長谷半仙    時間: 2013-8-22 22:46:39

上樑不正下樑歪!
上面貪大的下面污小的
上面理直氣壯下面臉不紅氣不喘...無顏阿
作者: NBA999    時間: 2013-8-25 21:36:09

有那麼穩定的好工作 還這樣子搞 是應該關
作者: filter0521    時間: 2013-8-26 05:38:04

該死不要臉的東西
都當公務員了福利那麼好還污錢
槍斃拉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