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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的公款毀了一名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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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8-21 00:29:39
標題:
20元的公款毀了一名公務員
20元的公款毀了一名公務員
相信聚沙會成塔的事實吧,就有一位地政事務所的公務人員,於收受申請地籍騰本時,暗槓其規費一份20元的不法利益,經過長期的貪污,讓該43歲的女公務人員,侵吞公款竟然多達新台幣7百多萬。
一般社會大眾在申請地籍騰本時,一份僅有20元規費,竟讓專門負責收費的公務員,並持著她自己所偽造的收據,在短期的4年內,污走7百多萬元。案經追查後發現她委託印刷廠,偽造其規費的收據。案發後,她表示是因為姊夫罹患絕症,她姊姊經濟擔子不少,才會去貪污的,不過她平常都以跑車代步,身上多半是名牌,最後警方還是將她依貪污等罪移辦法辦。
法律教室
:
上述台南地政事務所之女雇員,利用業務之便,向來所申請地籍騰本的民眾,收取一份20元的規費後,並發給其民眾騰本後,私自侵吞該規費。其中她所發出去假收據,應可按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同法第216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同法第218條盗用公印罪予以起訴;有關是否有同法第336條公務侵占罪之適用,尚有議爭可言;再者,可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5條、第6條之特別法適用求處更重之刑罰。至於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人員,並非是無法解救之罪行,可在犯罪後自首,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
來源:聯晟法網
作者:
love999
時間:
2013-8-21 15:54:10
真是什麼人都有
身為公務員以身試法真該死雖說20元而已
這小錢都要污
那那天經手大業務不要要貪更多嗎
給最嚴厲的刑責吧
讓其他公務員警惕
作者:
wrn
時間:
2013-8-21 17:04:53
這樣也可以?20元累積到幾百萬?
是想嚇誰ㄚ,還跑車代步勒
就是有這種人!慘!
作者:
黑暗風暴
時間:
2013-8-22 02:16:02
證明了日積月累
也能成為百萬富翁
但是不義之財就該罰
作者:
oopp7135
時間:
2013-8-22 04:27:35
小錢也算是錢
積少成多
不管怎樣貪就是貪
作者:
DAY444
時間:
2013-8-22 21:55:32
雖然說不能一桿子打翻一條船的人...
但這種老鼠屎不是總所皆知的嗎?
只是看有沒有良知而已...
作者:
長谷半仙
時間:
2013-8-22 22:46:39
上樑不正下樑歪!
上面貪大的下面污小的
上面理直氣壯下面臉不紅氣不喘...無顏阿
作者:
NBA999
時間:
2013-8-25 21:36:09
有那麼穩定的好工作 還這樣子搞 是應該關
作者:
filter0521
時間:
2013-8-26 05:38:04
該死不要臉的東西
都當公務員了福利那麼好還污錢
槍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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