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指名某店家東西很難吃會被告嗎? [列印本頁]

作者: vul3auau    時間: 2013-9-5 12:21:00     標題: 指名某店家東西很難吃會被告嗎?

吃了某店家的東西在網路上公開的論壇指名說這家東西很難吃

這樣被告的話..告的成嗎?

我朋友的意見是說應該不行吧

因為味覺的東西是很主觀的..覺得難吃應該沒啥問題

大大們呢??

因為有時候吃到某些店..又貴又難吃..真的很想發洩一下
作者: alger80779    時間: 2013-9-7 19:48:10

還是婉轉一點比較好吧~我覺得~難吃下次就別去了吧~
作者: jes872148    時間: 2013-9-7 19:54:59

對方可以告,會立案,但應該告不贏。
說難吃是一種"評價",評價沒有罪。
但要注意的是,有沒有人身攻擊或不實的言論。

例如:
1.這家店的炒飯好難吃。(可以,沒事。)
2.這家店的炒飯好難吃,裡面的料都餿了,還有蟑螂耶。(要有照片,沒照片算毀謗。)
3.這家店的炒飯好難吃,老闆娘也超討厭的,長的一副寡婦臉,樣子超衰的。(算公然侮辱。)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