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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接納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9-17 00:55:06     標題: 要接納

要接納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十四1﹞

今天,到處都是苦悶的人,心中塞滿痛苦的話要說,盼望有人了解自己,但又無法向人打開,因為講了怕會被傳播出去,又怕人不了解而對自己誤會,也怕自己被人輕看、拒絕和批評。哪裡可以找到可信任的人,是對自己沒有成見和判斷的呢?有句話說:「大的心,開的耳,閉的嘴」,才能使別人能放心的,把心裡的話和你講,因為你是值得信任的。

要在這世界得到愛很難,需要努力包裝自己,才可能博取到一點注意,誰還敢把自己最黑暗醜陋的一面向人顯示?說真的,即使有人這樣做,你接受得來嗎?你會不會對他說:「我明白你,我跟你都是一樣,甚至我的情形比你更糟。今天我成了何等人,是神的恩典,神怎樣幫助我,也一樣幫助你。」如果他感受到這種愛,他會慶幸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人肯向你傾心吐意,就是因為他覺得,你不判斷他。無論他是怎樣的人,你對他的愛和接納是一樣的。並且你能了解他,因為你是過來人,也曾有類似的處境和經歷。我們若是盼望能夠服事失敗的人、軟弱的人,必須能感受到他們的痛苦、嘆息、呼喚、掙扎、徬徨、無奈,這樣再帶著神的心去幫助他們,我們的服事就會不同。親愛的,要接納,不要辯論!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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