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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跟前女友拿回欠的錢 [列印本頁]

作者: 賈溫    時間: 2013-10-24 00:08:28     標題: 跟前女友拿回欠的錢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分手後是否應該跟前女友要回之前所欠的錢呢?

小弟我之前幫前女友還卡債跟繳定存,但這兩個都是她跟我借的,

如今分手已兩年,他指匯款15000給我而已還剩下45000,前兩天跟他表示說可以下月匯款5000給我嗎?

但他封鎖我了,電話也不通><

打電話去跟她媽說但她媽媽說分手沒再要回錢的是這樣嗎??

45000萬我放不下,有人有類事經驗嗎?
作者: NBA90457    時間: 2013-10-24 00:58:59

當初是你心甘情願付出的

現在你要拿回

只能說"沒風度"

你發這篇文章應該會被很多人斥責吧...




作者: 浮萍    時間: 2013-10-24 01:18:58

算了啦!把心思放在未來的人生道路上,就當作是教訓費用吧!如果還在一起,也許你也會變成卡債奴。
作者: 夜小釵    時間: 2013-10-24 06:41:52

本帖最後由 夜小釵 於 2013-10-24 06:44 編輯

放不下就去要回來吧…畢竟這是她跟你借的!

一事歸一事,只能說你前女友的母親也很鄉民……
作者: f520520    時間: 2013-10-24 11:31:27

心裡有疙瘩 就去拿回來吧!
她母親說的話
聽聽就好
每個人的觀感本來就不同
作者: m620022    時間: 2013-10-24 14:00:58

借的就該拿回來,如果是你自願先幫她出的那就另當別論。
作者: chenster    時間: 2013-10-24 14:05:01

當初自願現在也不算自願啦XD
在沒有借據或是匯款紀錄的情況下
實在很難去拿回來
對方擺爛就沒辦法了
就算鬧到警局,對方一句"當初你是自願的"
您也沒辦法做什麼囉...

放下吧...
作者: 羅羅亞索隆    時間: 2013-10-24 15:10:12

45000買一個經驗吧!!下一個女友就盡量不要有金錢上的往來~要不然你又放不下了!!!
作者: 抹ㄨ茶素ㄨ    時間: 2013-10-24 16:02:56

我只能說 沒有父母胳膊會往外彎的

一定都是挺自己的小孩 所以你錢是拿不回來的

如果說 你知道他有刷卡的習慣 我真的勸你

不要去幫他繳任何費用
作者: future779    時間: 2013-10-24 17:14:08

借女朋友的錢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
作者: lo035ve    時間: 2013-10-24 17:15:04

本帖最後由 lo035ve 於 2013-10-24 17:16 編輯

借女友丟臉那有人用借女友錢 我借朋友就有10幾萬沒拿也沒討 借出去的錢就不用想拿的回來
還是女友 就算分手也不該請他環給你 沒有借據你什麼屁都拿不到 就這一點吃虧誰叫你要拿出
錢 我的10幾萬買一個朋友花這個錢買一個沒有害到你的朋友 看破一個人就好了這些錢根本不
重要

重要的是你買到一個讓你以後不會後悔的前任女友 這樣想就好幾萬塊買一個人便宜啦
作者: KK熊    時間: 2013-10-24 20:08:11

不管她是朋友還是前女友
都沒道理不還
借 和自願給 是完全不同的意義
不能因曾是男女朋友就當是理應不用還
她媽媽講的話 完全無法認同
她在躲你 代表軟的已經行不通了
那就不用客氣囉

作者: e8163210    時間: 2013-10-25 20:40:24

我代款了13萬給我前女友投資

(當初是說好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所以在一起時也一直跟她說不用還)

雖然他也是說跟我借的

不過分手後 他立刻說 你告我啊 反正是在交往時你給我的 不用還

到現在我還在自己還....
作者: 女兒    時間: 2013-10-26 23:49:25

有還你就不錯了

我前男友說要還我

每個月催他

別說1萬了

一毛也拿不回來

如果在意那些錢

建議你跟女友別有任何金錢瓜葛
作者: 屍氣2    時間: 2013-10-27 00:03:00

畢竟是分手了男方跟女方討錢這很不應該吧!畢竟之前愛她還幫她繳那個!現在再回頭跟她拿之前的錢有點不太對,還是乖乖的摸摸鼻子算自己倒楣比較實在!我是覺得分手了男方沒理由再跟女方拿錢,這也是以前心甘情願的!
作者: p20290777    時間: 2013-10-30 11:24:17

我也有這樣過  
看在一起多久的時間
算一算你睡了幾次
一次三千  你還有賺
加減乘除這樣
這樣想你的心裡會平衡一些^^
作者: pizza088    時間: 2013-10-30 13:21:22

借錢不還的人
都是人渣敗類
男女都一樣!!!!!
不過你有沒有借據
沒有的話 你就認命吧
作者: microbe    時間: 2013-10-30 19:05:42

看你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你們之間的借貸關係
發存證信函到她家和她公司
想必多少有點警告意味
讓周遭的人知道她是個欠錢不還的傢伙

如果拿不出證據
你吃虧當學經驗吧

作者: zxb    時間: 2013-10-30 20:50:45

本帖最後由 zxb 於 2013-10-30 21:06 編輯

雖然還沒結婚,還不至於''有那個義務'養她

錢難賺!!!不討比較有風度聽他在屁...

你又不是她爸她媽她老公

分手沒在要回錢....幹 還好沒叫你順便繳房貸車貸

PS:難怪她爸媽都不幫他繳
作者: 長谷半仙    時間: 2013-10-30 22:07:45

給的跟借的還是有分別
如果是給他花的送他的就不用要了
不要變成小心眼.但是借的有機會就要回來吧
氣死自己划不來
作者: do12345    時間: 2013-10-31 20:17: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g9071028    時間: 2013-10-31 22:36:19

都兩年了

讓自己開心一點吧

去要要看

沒有也算是要過囉啊~~~

不是嗎

作者: 搖滾Jason    時間: 2013-11-2 17:20:10

請當炮錢 不要再去想他了
作者: liliya    時間: 2013-11-2 22:14:16

你這輩子也不會只有賺這45000
心胸寬大點吧! 往未來看  別我執在過去了!
作者: 呂泰迪    時間: 2013-11-3 12:10:15

以後要記得留收據!

過去了~當買個教訓了
作者: p5q2970    時間: 2013-11-3 16:35:35

放下吧錢再賺就有啦
不要再笨就好了
作者: tanya74    時間: 2013-11-10 19:12:53

分了手就不要要了吧...因為你就看清這個人是怎樣的人
我前男友也欠我6萬
我只說 你走 拿6萬買斷你我關係
以後不準再來找我


作者: 酆銓    時間: 2013-11-10 19:37:03

該拿回來就去討阿     有借據等就去告她

作者: zx78978978    時間: 2013-11-10 21:16:05

我覺得幫他付卡債算是你心甘情願的就死了這條心吧~
但是幫他繳定存的錢應該要回來啊!
他並沒有花掉為什麼不拿回來
作者: love小女人    時間: 2013-11-11 01:20:56

我10幾萬只拿到6000~~
你算不錯了拉!!
看開一點~
當作買一個教訓
多少經驗是用錢買不到的~~
這樣想就好!!
作者: tn73    時間: 2013-11-12 21:25:08

女朋友分手當然可以拿回自己的物品
別讓舊思想把你給誤導了
現在不是都在提倡男女平等嗎??

還有 你前女友她媽 說的話很好笑
( 她媽媽說分手沒再要回錢的是這樣嗎)
上面那句話超好笑的

如果你有證明你有匯錢給他的紀錄
可以設法去討回
別不好意思
你沒欠他甚麼
當然要討回來
作者: bolovelo    時間: 2013-11-13 13:48:34

當作是   打砲錢 打砲錢
作者: wayhehot    時間: 2013-11-13 21:15:48

個人認為並非一筆小數目!
如果是他開口跟你借的!
我認為應該跟他拿!
他母親理所當然會偏袒他女兒!
我認為你可以找你母親跟他母親理論!
如果有借款的證據更好!
作者: mnbmnb    時間: 2013-11-13 23:33:19

4萬5而已... 我當初傻傻11萬出去回來4萬,還有7萬拿不回來

當作買個教訓吧,她媽媽也那樣回答 有母必有女 看開點吧...
作者: g004726    時間: 2013-11-17 20:02:04

板大 錢能解決的事不是問題
放下吧!!也許你很在意
不過這世上還有很多值得你去費心思思考的事情

作者: nomes    時間: 2013-11-17 20:08:32

放棄45000吧

努力賺錢會比去討還要來的更快
作者: cainhsu    時間: 2013-11-18 09:06:07

正反兩極的回覆都有
端看你怎麼想了
討得回來你會特別爽,那就去討
只是我的看法是,無憑無據她不還你你又能怎樣?
就算有匯款明細又如何?
只要沒有借據,什麼都免談,法院不會鳥你的!
你最後只會得到一肚子氣
當作學費吧...
作者: clubclub    時間: 2013-11-19 17:39:30

看開一點.....你拿不回來.....算了.......
作者: 21041733    時間: 2013-11-19 18:21:38

願打願挨~不能夠怪誰阿!?
您說是吧!!!

趕快去找新女友...
期待你有新戀情...放開點~
作者: tn914199    時間: 2013-11-20 01:43:41

這些沒有要回的必要了
灑脫一點..付出過的絕對是甘願的
雖然分開了..就無需再爭論了
好好往前看人生吧
作者: a6666    時間: 2013-11-20 10:36:56

其實你可以精算一下,看看妳們在一起,作了幾次愛,評估一下,也許你並不吃虧
作者: 723706    時間: 2013-11-20 19:23:12

要看你自己的決定.絕對有很多人有跟你相同的經驗.
但是你問了也是白問.
世事沒有絕對的.有人會去要回來.也有算了吧.
所以要看你自己.

作者: 07504023    時間: 2013-11-25 19:25:57

大大 你說 45000萬我放不下,有人有類事經驗嗎?

這麼多誰放的下阿


作者: zxc302    時間: 2013-11-25 22:26:17

真的...

借出去,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_@!!
作者: 周天子    時間: 2013-11-25 23:03:19

這種錢還是認賠吧不要太在意
作者: NO9999    時間: 2013-11-26 01:33:59

依照法律規定 給 跟 借 不一樣!

雙方交友的時候 請客 跟 借貸 很容易搞混

而且非常有爭議性! 要說服大眾這個是 借  必須要拿出實體證據

拿不出 就是給! 贈與!

沒有證據 就放下吧 !

愛的時候 總是會人願意付出 其實 你只要想

如果 你今天還跟她在一起 你會跟她要嗎 ?

如果摸摸良心 自問 不會! 那 就當作送他吧  

如果 你還是會要 那 只能說 你是活該! 一定要 除了弄得大家都很難看的登門之外

你得拿出證據! 這是 心甘情願 還是 借貸關係!

45K是一個月的薪水 但是 有可能也是你們當初的買價關係 買的是回憶 跟敬佩!

放過她吧 ! 如果你自認 你是一個完美的男人 那她離開你 是好事!

如果你不是完美的男人 何必再多一條清算的帳! 省吃儉用 !活的下去吧
作者: a0259619    時間: 2013-11-26 23:21:03

就當作經驗吧
不過金額真得不小
版主大失血啊
作者: alwayjesus    時間: 2013-11-27 04:43:08

借錢就要有拿不回來的心理打算了
作者: DK320    時間: 2013-11-27 08:47:56

借的為何討回來會沒風度??

你真的想太多...

但他老母也實在是...((有點誇張呀...

再者~提醒自己!!不要以後再幫人家付款了...

交往時,卡就刷成這樣...以後你能期待你門會好到哪??
作者: bobo031061    時間: 2013-11-28 03:49:43

分手了  大大您去要這個錢  他也沒威脅你  還是你自願的
如我冒昧的講一句無理的話(你X我的怎麼算)呢??
作者: 悅氏礦泉水    時間: 2013-11-28 16:49:54

給了 就不要想要拿回來 畢竟這是一種經驗   放下吧
作者: j62041316    時間: 2013-12-4 17:45:36

只怪你自己太傻  

這種事情 必須要回來  但他搞到讓自己躲高利貸一樣

就看清吧  
作者: rysx66    時間: 2013-12-6 09:49:45

拿出去的錢怎麼好意思再拿回來呢
作者: 傑弟弟    時間: 2013-12-15 22:03:41

錢這事好敏感~男女朋友還是不要有金錢來往~
作者: 帥帥惹人愛    時間: 2013-12-16 09:42:18

感覺一開始就是跟錢有關,分了就巴結一點吧
雖然是一比錢~當作經驗就好了
人生嘛
作者: JUNNY39687    時間: 2013-12-18 12:40:58

算了吧 都過去式了

起碼有環你 一萬五 你就該偷笑了
作者: whatsapp    時間: 2013-12-24 18:18:32

不管怎樣都要拿回來啦
不能這樣就算了
那也是自己賺的辛苦錢耶
不能被當凱子
作者: waltz342    時間: 2013-12-27 00:38:15

四萬五其實是很小的一筆錢。如果有上床的話,男人都不能再討了,算了吧。她媽媽說得對。

但四萬五如果只有牽牽手而己的,那就天殺的!一分一毫都要追討回來。
作者: sos147258    時間: 2013-12-28 00:58:55

我是覺得是女生問題吧........
作者: j36ef22    時間: 2013-12-28 19:15:00

如果是自願的那就沒話說  可是如果是你前女朋友跟你借的  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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