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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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北鼻的伊
時間:
2013-11-2 00:35:27
標題:
勞基法???
到底公家機關的約僱人員或委辦人員適不適用勞基法的工時?
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這個?
還是可以比照公家機關上班時間呢?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謝謝囉!
作者:
FJY
時間:
2013-11-3 10:18:21
根據本人的經驗,某勞工局曾回覆適用2週不得超過84小時之工時
但在勞資雙方同意下,可以加班,但資方不得單方強求勞方加班
另加班之薪資亦依法給與加班費(或雙方同意之補休)
作者:
alenchuang
時間:
2013-11-3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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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ocoobird
時間:
2013-11-3 23:13:43
約僱人員當然得依照勞基法的規定,你看看你是否有加入勞保就好了
作者:
中北鼻的伊
時間:
2013-11-4 23:23:15
有勞保…
可是上班時間為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半…
中午沒有午休…(只能抓個時間扒個簡單的午餐)
所以那84小時合法工時嗎?
對我們來說適用嗎?
作者:
her0859
時間:
2013-11-7 16:45:46
當然適用勞基法啊,因為約僱人員並不具有公務員身分。
作者:
oscar0306
時間:
2013-11-8 17:05:38
適用阿 勞工都適用了 何況視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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