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憑神的話而活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3-11-22 00:42:36     標題: 憑神的話而活

憑神的話而活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四8)

大約在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前,神不僅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賜給他們律法、典章。那時全地的列國、列邦都是人治社會,皇帝、君王就是那國的律法,換言之,那時列國都沒有律法,更談不上憑律法生活。即使在公元後的幾個世紀,也都沒有國家是憑律法生活,或是建立起法制體系。再說,後世的人雖有很多國家建立了法制體系,但人所立的律法總是有偏差和缺陷,甚至是只為迎合人的需要。就如在某些國家,賭博是合法的、同性戀是合法的,這一切都說明人的標準遠遠比不上神的標準。神所定的律法,是遠超越地上人的律法,神的律法正是神聖潔、公義的發表,同時也說出神要祂子民依法生活,顯出神的聖潔和公義。

再者,神的子民憑律法生活,更是顯出神的智慧。如經上說:「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申四6)一點都不錯,神的話語是真智慧,大衛說:「你的命令……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詩一百一十九98-99)經上也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 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律法是表徵神的話,所以,我們要愛慕神的話,憑神的話而活。 《每日甘霖10/22》

來源:臺灣聖經網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