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方面言,直觀天主的絕對超自然性可以用下面的原理來說明:被認識的事物在認識者內所形成的象,決定於認識者的存在方式(Cognitum est in cognoscente secundum modum cognoscentis.)即認識者的本性如何,其認識的程度也如何。被認識的事物之存在方式如高於認識者的存在方式時,後者便不能直接認識前者的本質。天主是自有存在本身(ipsum esse subsistens),每一受造的智慧僅僅是分有存在(esse participatum),因此直接認識天主本質超越受造智慧的認識能力(神1:12,4)。基於直觀天主的絕對超自然性,面見天主是一個狹義的奧理(Mysterium stricte dictum)。
依據聖奧斯定與聖多瑪斯的教誨,我人可以相信,在現世,人的智力可以超自然地,特殊地(et supernaturaliter et praeter communem ordinem)被提升到直觀天主的境界。例如梅瑟(出33:11;戶12:8)與聖保祿(格後12:2等)。參閱聖奧斯定書信147:13,31—32;神1:12,11之2)。
靈魂直接享見天主需要榮福之光——信理(鄧475)
《天主教教理》1028條“由於天主的超越性,除非祂自己揭示祂的奧跡予人直觀,同時給人直觀的能力,否則祂實在怎樣,是不能見到的。教會稱這種瞻仰天上榮耀中的天主為「榮福直觀」”。在榮福境界裏認識天主必須有榮福之光,正如在自然界認識事物需有理智之光,在信仰界認識事物必須有信仰之光。榮福之光是人的認識能力因著超性力量的永久完成。直觀天主本性的生命活動藉榮福之光而得到內在滋長(神1:12,5之2:Perfectio quaedam intellectus,confortans ipsum ad videndum Deum)。從本體論方面看,榮福之光是一種加于理智的超自然的動作習性(habitus operativus)。恒久的榮福之光取代現世的信仰。榮福之光一語,首先見於聖文篤與聖多瑪斯的著作,且以聖詠詩句:“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明”(詠35:10)為根據。聖西彼連說“這將不是你的榮耀和福樂嗎?就是被容許參見天主,得到那榮譽,分享救恩和永光的喜樂,與主基督、你的天主在一起……在天國裏,置身於天主的義人和朋友之中,享受那賺得的、永不腐朽的喜樂。”(書信集58,10,1:PL4,35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