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理智無法恰當地把握天主的本性,我人也無法以完全適當的名字來稱呼天主。教父們稱天主為“不能命名的,不可表達的”(ineffabilis)和“沒有名字的”(anwnomoV)。聖經所記天主的許多名字大都表示他的工化,而不甚表達他的本性。根據天主的無量工化,我們可以用很多名字來稱呼他,因此託名狄尼修著“論天主的名稱”(De divinis nominibus 1:6;12:1)及若望•達馬森著正統信仰閱詳1:12。
根據謝本的信理神學(Dogmalik I. n. 84 et seq.),舊約中的七個“聖名”可分為三類。第一類表明天主與世界以及人類的關係:厄爾(El)表示天主是強的、有權能的;厄羅音(Elohim)表示他是全能的;亞道納伊(Adonai)說明他是上主、命令者。第二類偏重在彰顯天主內在的完美:莎達伊(Schaddai)表示天主是大能者;厄耳瓊(Eljon)表示天主是至高者;卡道希(Kadosch)說明天主是至聖的。第三類表達天主的本性:雅威(Jahweh)意即“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