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按照其本性,凡具有應該具有的一切而無所或缺時,可以稱為完善(神1:4,1:Perfectum dicitur,cui nihil deest secundum modum suae perfectionis.)。集全部可能的優點於一身,排除一切缺陷,可稱為絕對完善。一物具備有限的本性及與此本性相符的優點,則可稱為相對完善。
聖多瑪斯將天主的絕對完善之理論基礎建立在下列事實上:天主是創造諸物的第一原因,所以在他內根源地蘊有創造物的一切完善;天主是自有存在本身(ipsum esse subsistens),所以他自己有一切的存在與一切的完善(神1:4,2)。至於被造物的完善如何存在天主內?我們的意見是:純粹的完善是體制地、卓越地(fomaliter et eminenter)存於天主內,混合的完善則是根源地、卓越地(virtualiter et eminenter)存於他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