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宣佈:天主在智力、意志與一切完善上是無限的(intellectu ac voluntate omnique perfectione infinitus.鄧1782)。詠146:5:“他的智慧,不可測量”。詠144:3:“上主為大,其大莫測”(希臘與拉丁通行本作:“其大無限”)。
教父們稱天主之為:無限、無限制、無限止(infinitus,incircumscriptus)。尼沙的葛利哥裏(Gregory of Nyssa)說:“天主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無限的”(Quod non sint tres dii;希教45:129)。正因為按照他的本性,他是無限的,人類語言的定義無法表達它(駁歐諾彌派異說第三章;希教45:601)。從理論上言,天主的絕對無限性基於“自有存在本身”的概念。因為天主並不源於另一個存在,他也並非由部分所組成,所以在他以內的存在毫無受限制的理由(神1:7,1)。
我人可以從六個方面來說天主的無限超越性:
(一)存有的超越((Ontologica transdentia),天主的存有超越於人及世界的存有,天主的存有不同於人及世界萬物的存有。天主是自有永有,不是受造的有(a se,non ab alio),而人及萬物皆有他有而有,我們可以說:太初有“有”,萬有皆由“有”而有,凡有者無一不借“有”也。天主的有是絕對而超越而獨立的,而人及萬有則皆懶天主而有。我們也不能把天主劃入哪一種“類”中,因為天主的存在是完全獨特的,他的存在與任何受造物都不一樣,他的存在自是一個型態,他的存在是獨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