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教父時代以來,關於三位一體信理的最完備的信辭,是第十一次多來道會議(675年)所制定的那一個。它是從教父們(尤其是聖奧斯定、聖福京斯Fulgentius,塞維利亞的聖依西多祿(Isidorus of Seville)的著作裏,以及歷次會議(尤其是638年的第六次多來道會議)議決案中,摭拾英華而編撰成的(鄧275—281)。
九、在現代文獻中,比約六世的《信仰的創始者》(Auctorem Fidei,1794)論文,擯棄比斯道亞(Pistoia)會議所採用的“惟一天主於三位之中不同”(Deus unus in tribus personis distinctus.)一語,因它使天主本質的絕對單純性瀕於危境。比約六世詔示應改用下語:“惟一天主在不同的三位中”(Deus unus in tribus personis distinctis.鄧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