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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位一體信理的奧秘性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4-3-26 01:10:47     標題: 三位一體信理的奧秘性

三位一體信理的奧秘性

一、三位一體信理是超理智的

天主內三個位格的存在,只能從天主的啟示獲知——近乎信理的意見

雖然教會尚未定斷聖三的絕對奧秘性為信理,但它已經包含在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所宣佈的一項信理內:“在信仰的真道中,有些奧理隱藏在天主內,唯有憑藉天主的啟示,才能知曉”(mysteria in Deo abscondita,quae nisi revelata divinitus innotescere non possunt. 鄧1795)。基督信徒始終以聖三信理為最基本最深遂的信仰之奧理。它的卓越性超過自然理智的知識,正如瑪11:27所記:“除了父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若1:18;格前2:11)。《天主教教理》261條也說:“天主聖三的奧跡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主要奧跡。天主──父、子、聖神,把自己啟示出來,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認識天主。”天主聖三的信仰只有在基督徒的信仰中才有,其他宗教都不具備,這信仰也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一切的奧跡都根源於聖三的奧跡,因此三位一體可說是“奧跡中的奧跡”。

教父們經常強調天主三位一體通道的奧秘性,特別闡明信仰這個奧理的必要。若望•達馬林說:“憑藉信德得以認識與崇敬聖三。不依靠研究、探索與證明,而依靠信仰……。天主在三位中,你相信吧。何以如此?信理超越一切何以之上,因為天主是無法完全瞭解的”(De haer. Epil.)。參考聖盎博羅削De fide 1:10,64;12,78;13:84;聖奧斯定In Joan., tr. 97, 1; 21: 3.尼沙的葛利哥裏Or. Cat. 3.。

坎塔布裏的聖安瑟倫與聖維克多的理查(Richard of St. Victor)所舉示的“必要理由”(rationes necessariae),實際上不過是合宜的理由,“必要理由”預先須有啟示與對聖三的信仰。安東•甘德在黑格爾(Hegel)的影響下,企圖以純理智的途徑,從天主的自我意識來引證天主三位,但終歸失敗。自然理智只能從創造物知道萬物的本原——天主。然而表顯于創造物的天主的完美,如德能、智慧善良等,都是天主三位所共有的。因此自然理智只能認識天主本質的一致性,而不認識天主的三個位格(神1:32,1)。

二、理智的能力

自然理智即在接受啟示以後,也不能獲至三位一體奧理的內在理解——近乎信理的意見

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在論及信仰的奧理時說:“即使在授予了啟示,接受了信仰以後,這些奧理仍為信仰的幃幕所遮蔽,隱藏在某種晦暗之中”(鄧1796)。這一聲明應用在基督信仰的基礎——聖三信理——上最為恰當。
然而按照教會權威的宣佈與啟示,經信仰所照耀的理智能夠正確地瞭解與傳授信理的真諦。不寧惟是,它也能藉創造物的類比性去解釋奧理,使人易於明瞭。例如,將天主內涵出發與人的自知與自愛相比(聖奧斯定論三位一體9:12,18)。被信仰所燭照的理智還能消除反對這信理的各種論點。無疑地,天主三位一體的信理是超越理智(supra rationem),而不是違反理智的(鄧1797)。

三、反對意見

唯理評論者認為,在三位一體信理中,三等於一。一等於三。但如指出天主三位的三與一,並非出於同一觀點,而是:以位格言為三,以本質言為一,那麼唯理主義者的論點就不攻自破了。

反對三位一體通道的原理是:“二物同時等於第三物時,此二物彼此相等”。然而這個理論只有當此二物在任何關係下,實際上與思想上(re et ratione)都等於第三物時,始能成立。天主位格與天主本質確然一致,不過在能力表顯上有其差別。因此天主三位本質雖然相同,但由於彼此間的關係不同而有所差別(神1:28,3之1)。

四、中華文化的陰陽觀念與天主父、子、聖神

在中華文化思想內,整個陰陽太極圖用圓形表示,是一個整體,表示無始無終、周行不息。圓中又分黑白兩部份,白色代表陽,黑色代表陰。但又並非絕對的,因白中又有黑點,黑中也有白點,表示陽中有陰,陰中有陽。陰陽兩半是以一起伏的曲線結合在一起,陰陽相交極富動感和交流感。

我們所信仰的天主絕對無限愛的奧跡——“一”而“三”的天主在這無限的奧跡內有著對立與合一的和諧,即父——愛的給予者,是無始的根源,父生子,並把一切給予了子。子——愛的接受者,由父而來,還要回到父那裏去。在父子趨於愛的交流激蕩中,在給予和接納的關係中,蘊含著合一的動力,趨向于完全的共融——聖神。聖神是合一的生命力,使相愛的雙方結合成為“我們”的一體,但又能保持各自獨立的特性,彼此滲透交融,然又不消失自我。愛的奧跡就在於此:超越自我,成全對方,共同創造新的生命。

我們可以類比地說,太極的整體就是無始無終、永遠現在的唯一天主。陽,象徵父是愛的給予者,代表陽剛之愛,但在陽剛中也抱陰柔,即在愛的給予中接受。陰,象徵子是愛的接受者,代表陰柔之愛,然在陰柔中也有陽剛,即在愛的接納中有給予。因為愛與被愛、給予與接受,原是一個奧跡的兩面,是一個互動的生命,沒有陽也就沒有陰,陰陽是相輔相成的,父子的關係也是相生的。陰陽相交合一的動力,就是天主第三位聖神的象徵,是愛的合一奧跡的面目。在陰陽互動的過程中,萬物化生,“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道德經》42章)。

我們把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太極圖應用在天主聖三奧跡的解釋上,一方面能幫助我們深悟聖三的奧跡,而且是以一顆中國人的心靈與天主聖三相遇了。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得承認任何人間的圖像和象徵無法完整無缺地把天主聖三內在的生命淋漓盡致地表達出來。我們需要對這些圖像有所否定、淨化並超越它的限度,才能更卓越地進入聖三的生命中。初期教會用父子關係的圖像來表達天主的奧跡,是由於當時的社會是以男性為主的,這種傳統的用法固然有它的歷史價值,我們應予以尊重和接納,但不能太絕對化,畢竟這是人間有限的表達方式。如果今天有人感受到親愛的的母子(母女)圖像更能幫助他領悟體驗天主愛的奧跡、聖三的交流共融合一。我們也不應排拒。正因為天主的奧跡是如此豐富,即使窮其人間的一切言語圖像,仍無法述說天主豐饒奧跡之萬分之一。我們對天主聖三的奧跡只能低頭朝拜。

由於天主的“一”與“多”的奧跡,使我們可以找到人類社會、教會的合一的楷模。當我們在促進人類社會、及教會的合一時,合一性與多元性都是需要平衡的兩種特性,天主聖三的和諧的合一性與各有特色的多元性永遠是人類團體效法的完美楷模。

來源:信理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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