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造化的動機(finis operantis)是什麼?按照1860年科倫(Cologne)會議的宣佈,天主創造的動機是他絕對的慈愛(amor bonitatis suae absolutae)。這個動機催促天主使有限之物獲得存在,以便把他自己的完善分施給它們。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宣佈道:“天主憑著自己的善良與全能的力量,完全自由地從虛無中創造了兩種受造物,並非為增長自己的幸福,也並非為得到自己的幸福,而是藉著給與受造物的完善,來彰顯他自己的完善。(Deus bonitate sua et omnipotenti virtute non ad augendam Suam beatitudinem nec ad acquirendam,sed ad manifestandam perfectionem Suam per bona,quae creaturis impertitur,liberrimo consilio……utramque de nihilo condidit creaturam. 鄧1783)《天主教教理》319條說“天主創造了世界,是為顯示及通傳祂的光榮。使祂的受造物能分享祂的真理、祂的慈善、祂的美麗,天主正是為了這光榮而創世”。 教理350條“天主願意祂的受造物各不相同,各有所長,相輔相成,層次分明。祂預定所有物質的受造物以人類的利益為終向;整個受造界通過人和人一起以天主的光榮為依歸。 ”
聖經證示天主創世的動機是他自己:“上主所造的,都適其用”(箴16:4)。
教父們闡明,天主創造萬物並非因他需要它們,而是要在他們身上傾注他的恩惠(聖依來內反異說4:14,1)。奧力振說:“起初,天主創造他願意創造的,即有理性的存在,那時,除了他自己——他的善良以外,沒有其他的創造動機”(教義大綱De Principiis,2:9,6)。聖奧斯定說:“我們的存在是由於他的善良”(論基督教理De doctrina Christiana 1:32,35)。依拉利(in Ps. 2: 15),奧斯定說(天主之城11:24),若望•達馬森(正統信仰闡詳2:2)。
天主絕對存在的圓滿性以及它所擁有的無限幸福(in se et ex se beatissimu 鄧1782),除了天主以外,不容許其他任何創世動機之存在。聖多瑪斯說:“天主並非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只因他的善良而有所行動”(神1:44,4之1)。
(一)創世的第一個目的(finis operis)或創造工程的內在目的,是啟示天主的完善,與由是而來的天主的榮耀。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定斷:“如有人否認宇宙為顯揚天主而造,當受棄絕”(Si quis……mundum ad Dei gloriam conditum esse negaverit,A. S.鄧1805)。